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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长安百万家(1 / 3)

本来就临近大节,又骤逢一场及时雨,长安城陷入了狂欢。

古代封建王朝,是非常看重雨水的,尤其是开春与盛夏的雨水,直接决定了粮食产量。

即使在后世,农户也比非农户,更为关注天气预报。

凡祭天及日月、星辰之玉帛,则焚之,祭地及社稷、山岳,则瘗之,海渎,则沉之。

太常寺的三位太祝,今天终于能松一口气了。

祈雨几个月,今天终于下雨了,那么功劳自然算是皇帝的,李隆基非常兴奋,亲撰“告天书”焚于祭坛。

告天书,其实就是给老天爷的回信,因为祈雨的时候一直在焚烧刻录着祈雨文字的玉帛,既然雨水来了,你作为人皇,自该回信感谢老天爷。

这个步骤,等于将这场雨水的功劳,彻底揽入自己手中。

那么怎么让老百姓知道,这场雨是朕求来的呢?元日前,解除宵禁,圣人赐酒食,与民同庆。

长安城的每家每户都可以得到酒和肉,这是一笔天大的开支,李林甫脑袋都快炸了。

来了一场好雨,如今仍在下着,本来是好事,结果圣人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长安有多少人口呢?常住人口一百万,流动人口二十万至三十万不等。

岑参有诗《秋夜闻笛写到:天门街西闻捣帛,一夜愁杀湘南客,长安城中百万家,不知何人吹夜笛。

韩愈有诗《出门写到:长安百万家,出门无所之。

贾岛《望山有写:长安百万家,家家张屏新。

元稹《遣兴十首中写有:城中百万家,冤哀杂丝管。

这些都是明证。

十二月二十九,李隆基在大雨之中,移仗兴庆宫。

他这次打算在兴庆宫常住,具体会住多久,谁也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那么中书门下必然就要跟着皇帝走了,兴庆宫的勤政务本楼一侧,也有一座中书门下,李林甫要换个地方办公了。

皇城其它官署,只有中书省、门下省和御史台,会抽调一部分人进入兴庆宫,以便圣人随时询问政务。

换句话说,每日常朝,就此而停。

一眼望不到头的仪仗队伍,浩浩荡荡行走在大明宫与兴庆宫之间的夹城内。

队伍最前方的一人,身着耀眼的盔甲,骑在一匹神骏的马背上,这就是吴怀实了,他是辟仗使,皇帝仪仗队伍的老大。

雨水落在他的盔甲上,滴滴答答,吴怀实手持长鞭,时不时的就会甩一鞭子,声音清脆激荡,在夹道内回响。

这是开路。

李隆基的龙辇内,如今多了一个人,仍是一身道衣装扮,雪白的皮肤与海青色的道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的一只手,被李隆基握在手里,此刻也是兴致勃勃的望着外面的雨水。

“朕为我大唐百姓,向上天求来了一场好雨,看这雨势,恐怕要下好多天,恰逢元日,真乃祥瑞也。”

李隆基握着儿媳妇的手,神情温柔。

太真嘴角微动,半倚在李隆基的肩上,道:

“三郎功德厚,天亦褒之,如此良辰美景,该有奉和之作才是。”

“朕倒给忘了,幸得娘子提醒,”李隆基哈哈一笑,朝车辇外道:

“力士,传摩诘居士。”

王维这一次,还真就跟在队伍里,因为他在御史台,台内要抽调一半人往兴庆宫办公,方便风闻奏事。

高力士向后面打了个招呼,殿中少监牛贵儿马头一转,直接便朝着队伍后方疾跑,口中吆喝着:

“王维何在?奉和作诗。”

“王维何在?奉和作诗。”

浑身淋的湿透的王维,在人群中听到吆喝声,赶忙举手:

“王维在此。”

这支队伍当中,有打伞的,有没打伞的,不是伞不够,而是对于这类吉雨,很多人喜欢淋一淋,类似于想沾点祥瑞。

王维抹了一把脸,立时便有龙武军给他牵来一匹马,然后便跟着牛贵儿去了。

这是非常惹人嫉妒的,圣人要奉和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维,这就好比领导想要一篇演讲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某人一样。

这种情况,非常招同事不满,尤其是擅作诗的那类人。

奉和诗,顾名思义,奉旨应和的诗歌,源自于唐太宗时期。

李世民是宫体诗大师,他手下的大臣们也多为此中高手。

宫体诗本来就主要用于君臣之间或者大臣之间的应答,既然是流行于国家级场合的诗词作品,内容自然多为赞颂朝廷。

格式非常严格,有着押韵、平仄、对仗等要求,辞藻华丽,但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所以大多在后世没什么名气。

王维匆匆奔至龙辇旁,躬身道:

“下臣来了,狼狈了些,恐有失礼之处。”

“呵呵,这有什么失礼的呢?”车内传来了悦耳的女声:

“若非圣人拦着,我还想出去淋淋雨呢。”

“欸朕的太真淋雨,成何体统?”李隆基哈哈笑道。

王维面上挂着微笑,内心则是骂了一声贱人。

他和前身寿王非常熟悉,自然是认识杨玉环的,谁能想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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