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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王君番外:搞到神仙(3 / 6)

都变个人似的?我真搞不懂。”

“有那么容易就好了。”

一门之隔,王君托着脸心不在焉地回:“要是喜欢这回事能搞得清楚,就没什么好喜欢的了。”

“哼,算我看错你了。”

“还以为你多潇洒,以前一口一个男人都是狗,结果说到头你根本就是个胆小鬼。”

徐洁抬起腿,不轻不重地踹了脚门板,赌气说:“不管你了,你自生自灭吧!”

“自生自灭也不是这样用的。”

话没说完,一阵气呼呼的脚步声已经迅速走出女卫生间。

哎。

捶着麻掉的小腿,口上重复那个词:“胆小鬼。”

王君生长至今十九年,从未有人说过她胆小。

她总是敢爱敢恨、说打就打,不怕黑不怕鬼,不怕脏不怕男女之别。数不清在泥地里滚过多少次呀,她有她的老虎帮,打起架来不怕闹大。

那么多丫头小子折服在这份勇猛之下,规规矩矩喊声老大。

但徐洁是对的,她胆小。

早在很久之前便隐约感觉到,徐洁所谓的‘狗男人’之称几乎是铿锵有力。

因为大小姐发自骨子里觉得自个儿白白胖胖有福气。管你好的坏的男人女人,看不上就是看不上,反正她有钱为所欲为,绝不委屈自己,愿意好吃懒做优哉游哉地晃悠过人生。

王君不同。

她多是看过话本里忘恩负义的穷小子、喜新厌旧的坏男人。十里八乡有烟瘾酒瘾沉迷赌钱打媳妇的老爷们又那么多,理直气壮地致使着女人洗衣做饭,为他们端洗脚水。

她的‘狗男人’纯粹是种调侃,是种不信任。

从小远离情情爱爱,无论爹妈如何说‘你长大后肯定能找着个靠谱的好小子’、‘咱们把关才不会让那种小流氓过关’。她就是不相信世上能有多少好男人。

好像更不相信她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值得那稀少的好男人。所以选择大大咧咧,选择剑走偏锋成为女作家。她不止希望扬名立万挣大钱,更多希望用努力填补运气的空缺。

没有好男人就不要搞恋爱,不搞恋爱照样靠自己活下去才行。

她为着年少的觉悟而奋斗,混成如今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家,遇到宁致恒。

犹如不期然走进一场朦胧雾水笼罩着的美梦,还未走近,已经开始畏惧烟雾散尽后的真相会令人失望。当然还怕美梦将她这不入流的乡下姑娘拒之门外,连这遥望的资格都没收。

所以停留在这再好不过了。

她那两个月六十天的喜欢,里面至少有五十八天不想让他知道。

只有少得可怜的两天,她渴望走近他,了解他,放任自己沉沦,在美梦中颠覆认知。

喜欢之类的心情,大约便妙在这无法自控的两天里吧?

王君搓搓眉毛,决定给自己一次打破成见的机会。

就这么一次。

整个上午悄然而逝,下课铃声悠悠响起。

她撕了矫情做作的一大篇华丽诉请,从包里扯出两张纸巾垫在左手背上。右手握着笔,一笔一画,也恣意率性地重新写下三行字:

我喜欢你。

不过我就告诉你声而已,因为我还不确定要喜欢多久。

看你表现怎么样吧。

嗯……

看着像个江湖战帖,自带挑衅语气准备一决生死的那种?

这很酷。

很女侠。

她满意地折叠起来塞进信封,走进没人的教室,塞进他的抽屉。

拍拍手潇洒地离开。

王女侠的情书完全心血来潮,没有署名。

宁美人的回信就精致很多,常常装在漂亮的信封里。

——好。

他用错落有致的小楷回:夏天过去了,接着是秋天、冬天,我永远还有明年的春天。

信纸散发着淡淡的木质香味,王君是摸黑夜探教室拿到手的,翻来覆去看两三遍。

不是很能领会这直白言语下暗涌的情感,只觉得寥寥几字好看好念又好听,像铺卷开的白话长诗,无尽的风花雪月藏在留白里。

她要喜欢死他的文字了。

白天黑夜没人的时候悄悄拿出来看一眼,放进去。

没过两秒再恋恋不舍低头看两眼,再平平整整放到包里去,不禁在心里描绘起他的眉眼。细细地、慢慢地、不停地,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走近他,不知不觉的越来越喜欢。

几乎刻在肌肤上,融进骨血里。

王君没想过她会那么喜欢一个人,像一条长路没有尽头。

好比他回信,她再回信,他再再回信,回来回去没有休止。不知不觉便通了大半个月信,通过这静默的教室抽屉,这微妙的文字排列。

起初还是小心翼翼的,后来她的信逐渐开始不拘小节、乱糟糟起来。

有时捡个破了的花瓣给他,有时是喜欢的。

他回给她一片深绿色的叶子,还有张云的照片。

信里依旧没有署名,笔迹经过精心的捏造,王君不想暴露,有点刻意的避开他,很少去图书馆——很少时候偷偷去过机会,他总在那里。不声不响坐着,仿佛兀自赴着无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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