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才在医院见面了。
这次,他的行程,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吧?
那,他,下午应该就能到了吧?
秦凝轻轻的放下信,深吸一口气,转身出去另一间竹屋。
这边的竹屋是两间储藏室,一间里面是无数的茶叶、上百瓶茅台酒、几百瓮的葡萄酒和几百瓮的桂花酒;另一间,就是各种名贵药材、名贵字画、钱和重要票据,以及上千件的毛衣。
她走到毛衣架子上,抬头看着。
她该穿什么好呢?
红色?
太热烈了吧?成屹峰会不会觉得,她太想他了呢?那个,她也是很骄傲的好不好!
白色?
太冷淡了吧?本来他们就已经很别扭了,认识了三年多,才迈出第一步,是不是不太好?
粉色?
好像不适合她。
蓝色?
现在她不需要冷静,她想让自己也有一点激情。
……
秦凝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一件嫩黄色的毛衣。
这些毛衣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都带着后世的一些元素,简约时尚又合身。
而这件嫩黄色的毛衣,不但颜色非常有春天的气息,领口还织成了荷叶边,袖子有点蓬,看起来十分温柔可爱。
秦凝在空间换上了,下面还配了一条短短的百褶裙,在空间里的大镜子里照照,真是青春无敌美少女啊!
可惜,现在这个天气,现在这个时代,乡下姑娘穿裙子,是会被看成不良少女的。
唉!
不能因为要谈恋爱,让自己成为农村的焦点,这也是穿越到七十年代的生存守则。
秦凝悻悻的把裙子换掉了,换成一条藏青色的裤子。
这个颜色,才是目前正经姑娘的标配。
“呼!”她对着镜子呼了口气:“成屹峰,我,真的很努力了,请别辜负我。”
难得的,她把头发低低的扎了,像第一次和成屹峰在沪上认识的时候一样,简单而优雅。
然后,她在空间呆呆的坐着,不知道自己还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