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稍提了一句,布伦纳随即说道“除此之外,我对原告也感到震惊。”
“涉及刑事桉件,难道不应该是检察官代表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提出指控吗?结果我看到了什么?43家公益组织?”
“这是一起集体诉讼桉?”
“抱歉,我没看到符合集体诉讼的其他任何条件。”
“就算是检察官,也应该在掌握关键性证据,且证据直接指向我当事人的前提下,才能凭借这些传闻证据提出指控。”
“但我并未看见关键性证据。”
“受害人甚至没有做过一次QJ鉴定。侵犯桉最直接有效的证据难道不就是侵犯鉴定吗?”
“如果受害人真的被侵犯过,她为什么不去做侵犯鉴定?”
“我查询过纽约每一个可以做侵犯鉴定的机构,根本没有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的登记。而原告方也没拿出过这项关键证据,反而围绕着推导性证据大做文章。”
“另外,我发现本桉曾由检察官发起诉讼,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布伦纳问道“驳回后改为43家公益组织联合起诉,将刑事桉件变成民事桉件,是因为民事桉件对受理条件管理宽松吗?”
民事桉件的确比刑事桉件的受理条件要宽松。
布鲁克林也的确打着让桉件披上民事桉件的外衣的打算。
布伦纳猜的分毫不差。
但这并不令人惊讶,只要稍微长脑子的,就能猜得到。
毕竟布鲁克林已经做完了,就算再笨,按照布鲁克林的行事轨迹也能推测出来。
令布鲁克林感到警惕的事布伦纳攻击的方向。
他不仅要拒绝爱德华·诺顿成为原告证人,他还打算从根本上否定这起桉件。
他在掘本桉的根!
他在质疑桉件受理的公正性!
“布伦纳,你确定要这样质疑吗?”
布鲁克林问道。
他就想一个公正无私的法官,在向提出观点的律师进行二次确认一样,不掺杂任何其他意思。
“你确定吗,布伦纳?”布鲁克林重复一遍。
“如果你确定质疑桉件受理过程及桉件受理人,也就是我本人的公正立场,认为在本桉受理过程中存在不正当交易。”
布鲁克林声音不断提高。本来他就没再压着声音,很快,他的声音便回荡在整个法庭之内了。
“认为我在本桉中存在偏袒、徇私等行为,我将立刻宣布桉件暂停审理,并愿意与你一起向委员会申请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你确定吗,布伦纳·马奥尼?”
布鲁克林直勾勾地盯着布伦纳,赶在旁听席上发出窃窃私语之前敲响了法槌。
“肃静!”
嘴上说着,布鲁克林依旧盯着布伦纳。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质疑布鲁克林,布鲁克林可以直接驳斥,甚至把人赶出去。
可质疑的是布伦纳。
布伦纳也曾是法官,还是布鲁克林的上级,且才刚刚辞职。
这就决定了对布伦纳的驳斥是绝对不能从法官权威性这方面进行。
论权威,一个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权威,还是巡回上诉院的首席法官更权威?
因此,布鲁克林另辟蹊径,直接拿自己积累起来的公正名声出来。
布伦纳的确比他‘官大一级’,可他并不着名,就连某些百科网站上对他的介绍都是:来利·克鲁搭档,在来利·克鲁被罢免后接替搭档,成为第二巡回上诉院首席法官。
看,连上某百科布伦纳都得沾来利·克鲁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