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到30小时以内,这就很明显了。
没有财力在背后推动,联邦的办事效率是不可能这么快的。
面对布鲁克林绵里藏针的嘲讽,布伦纳有些不高兴。
布鲁克林是他的下属,虽然不是直系下属,那也是下属。
哪次见面不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
这让布伦纳想到了那晚的医院停车场。
他暗暗攥紧拳头,神色变幻不定,却没有开口。
记者们面面相觑,卡察卡察狂按快门,赶紧退回自己的座位上。
今天,布鲁克林一出场,他们就听出这位心情不好了。
布鲁克林点点头,等待电脑开机的功夫又宣布了一遍法庭纪律,并进行‘点名’。
确认原被告双方律师及当事人悉数到场后,又等了片刻,电脑开机成功,布鲁克林宣布庭审继续。
上次庭审,爱德华·诺顿被申请成为证人,坐在证人席上接受特朗科的盘问。
但由于特朗科经验不够丰富,错失良机,布鲁克林不得不临时宣布休庭。
按理说,庭审继续,应该是从特朗科询问证人继续的。
可爱德华·诺顿刚自觉地站起身,准备被法警带到证人席上时,布伦纳站了起来。
这个老头儿伸手拦住了法警的动作,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当事人拒绝出庭作证。”
“理由。”布鲁克林道。
“他是我方证人。”
布伦纳说着,从桌上满满的文件堆里找出一份申请来,他下意识递给一旁的助手。
“爱德华·诺顿是被告方……我方证人,不应再成为原告证人。”
说完,并没有助手来接取文件,反而因为他松手,文件散落了一地。
布伦纳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这里不是瑟古德马歇尔联邦法院,他也不是法官了。
绕过桌子,弯腰捡拾着文件散页,布伦纳一言不发。
“法官阁下……”
特朗科刚开口,就被布鲁克林抬手制止了。
布鲁克林眯着眼,盯着被告席前蹲着捡拾着文件散页的布伦纳。
布伦纳头发非常稀疏,仅有的一点儿发量根本遮盖不住头顶。他传了一件考究的条纹西装,显得很老派。
他蹲在那里捡拾着文件散页,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腿脚不方便而不得不单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伸出去去够远处的散页。
这让他看起来像是在地上爬一样,十分狼狈。
可他却神色如常,将周围的散页一一聚拢起来,整理排序。
布鲁克林就这么默默地看着,等着看这份‘命运坎坷’的文件。
布伦纳开口的几句话里,从没称呼布鲁克林‘法官阁下’或‘尊敬的法官’。
称呼法官是常识,并不是规定,规则中只规定法庭上要尊敬法官,没说怎么尊敬。
因此,布伦纳不称呼布鲁克林,是合乎规则的。
可他上来就攻击证人的合理性,目的是什么?
经过三天时间,被告方不可能没对爱德华·诺顿进行培训。
而受限于保护协议,律师甚至可以直接手把手教爱德华·诺顿如何回答每一个问题。
就算布伦纳要更换辩护策略,也没必要对前任全盘否定吧?
这么想着,布鲁克林冲两人招了招手。
特朗科稍稍整理一下衣服,走了过来。
布伦纳反倒愣在了原地,片刻后才反应过来,抓着刚整理好的文件走过去。
“布伦纳,你在搞什么?”
召开栏边会议,布鲁克林稍稍压低声音,质问布伦纳。
布鲁克林只知道布伦纳很厉害,或者准确的说是他推测布伦纳很厉害,但实际有多厉害,布鲁克林并不知晓。
“爱德华·诺顿是我方当事人,我的前任,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同意让自己的当事人去当对方的证人。”
布伦纳进入角色很快,这才开庭几分钟,连正式质证或辩论的环节都没到,他就已经适应了自己从法官到律师的身份转变——除了坚持不肯称呼布鲁克林之外。
“事实上在看过资料后,我对整个庭审都赶到奇怪。”布伦纳继续说道“我当事人有问题吗?”
“就算他的确犯罪,侵犯并囚禁限制了受害人——我说的是假设而非事实,就算如此,原告方野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对我当事人进行指控,一切都是推测,猜测,推理。”
“猜测性证据、传闻证据等非合法证据可以在预审或传讯时被使用,对被告人提出指控。”布鲁克林面无表情地提醒道。
“但不能单纯依靠传闻证据通过受理。”布伦纳反对道“布鲁克林,你这样受理桉件,让我怀疑你跟原告与被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