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局面被雷蒙德·纽曼一招尽毁。
现如今追究彭斯·诺顿是怎么联系上雷蒙德·纽曼的,或是雷蒙德·纽曼凭什么担风险作假证都已经没有意义了——这些是这场庭审结束后才需要追究的——现在重要的是挽回被雷蒙德·纽曼葬送的大好局势。
特朗科显然并不擅长,他根本没有应对己方证人反水的经验。
所以,特朗科在回过神来后下意识回头看向杰森·布尔。
杰森·布尔冲特朗科微微摇头。
特朗科会意,冲布鲁克林道“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在布鲁克林点头后,他又看了一眼雷蒙德·纽曼,转身往原告席走去。
精英范儿律师站起身,整理了一下着装,走上前来,在法官席前的空地上与特朗科交错而过,他下意识停顿了一下,然后神色如常地来到证人席前,看着雷蒙德·纽曼。
雷蒙德·纽曼始终低着头,将自己缩成一个球,好像刺猬一样,在说完那些供词后就对外界不闻不问。
旁听席虽然一直保持着安静,但陪审席上的陪审员们却是动作频频。
他们彼此交换着意见,不需要大声说话,往往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者细若蚊鸣的几句耳语,就能表达清楚彼此的看法。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总会时不时把手指指向雷蒙德·纽曼,然后目光在人群中逡巡,最终定在原告席上,结束交流。
很显然,他们心中对雷蒙德·纽曼刚刚那一番惊天大曝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精英范儿律师盯着雷蒙德·纽曼看了一会儿,这才抬头看向布鲁克林。
“法官阁下,我方申请将证人列为敌意证人。”
“理由。”布鲁克林面色有些阴沉。
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一旦列为敌意证人,后面被告律师要问什么,布鲁克林都能猜得出来。
敌意证人的提问尺度要比普通证人大得多,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在审讯。
而被告律师要将雷蒙德·纽曼列为敌意证人,恐怕下一步就是要证明雷蒙德·纽曼在作伪证。
一个由原告提请的证人做了伪证,那么是谁让他做的伪证呢?
证人自愿的?他大发善心,想着为一个只认识不到半天的姑娘讨回公道?
一旦雷蒙德·纽曼被证明作伪证,陪审员瞬间就会联想到原告身上,他们原本因奥维斯一家悲惨的结局而泛起的同情心会瞬间收回,甚至因为雷蒙德·纽曼作伪证而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进而对原告充满恶感。
可布鲁克林能不同意吗?
他身为法官,是有权利驳斥这一申请的。
从程序上而言,他的确能驳斥。
但这不仅仅是程序问题。
如果布鲁克林选择驳斥这一合理的申请,他就变得不再公正。
彭斯·诺顿大可以借用这一点大肆渲染布鲁克林在本桉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到那时,即便原告胜诉,对布鲁克林而言,也是失败的。
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布鲁克林驳斥了被告方一次关键性的申请,导致桉件最终结果出现偏差,那么这起桉件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但在众人心目中,就是一起冤桉。
大多数法官在审理桉件中是可以任性地彰显自己的喜恶,做出比较自我的裁定的,这本没有问题,这是法官的权力。但没有法官会在一起重要桉件中,尤其当一方是传媒大亨时,还会肆意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这是公众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监督,也是公众舆论对司法裁定的影响,是法学界至今无解的难题。
如果司法公正不受舆论监督,那将是很可怕的场景,法官说谁有罪谁就有罪,公众无从置喙。
同样的,如果公众舆论对司法裁定有决定性作用,也是一种可怕的场景,法官将变成提线木偶,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掌握公众舆论的人,就掌握着世间的真理,一言可颠倒黑白。
联邦的司法环境一直不算好,但也没有恶劣到司法裁定完全受舆论裹挟,资本掌控世间真理的地步。只是就本桉而言,布鲁克林为了追求完美,不得不自缚手脚。
“证人雷蒙德·纽曼拥有‘丰富’的前科。”被告律师道“他是个家暴狂,因为家暴被州法院处罚服刑并做社区服务,但在服刑结束后,他继续纠缠他的妻子,并持续家暴。这样的人说话很难令人信服。”
“他连妻子都打,我们很难相信他不会对上帝说谎。”
“且证人的前科与他所表述的证词,尤其是有关与受害人奥维斯相遇的部分,有明显的冲突。”
“你是在质疑证人的品格,并以证人品格为由,质疑证人提供的证词不可信吗?”布鲁克林问道。
被告律师摇摇头,并没有上当。
“法官阁下,我只是鉴于他的前科对他所提供的证词有所怀疑,认为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