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那么迅速,而我并不是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 ...... [part一·异乡异客] 前线指挥所传出窸窣的交谈声。 “听说了吗?” “枪匠也要到前线来。” “真的吗?那种级别的大人物也会亲自来这么危险的地方?” “你是新兵吧?” “新兵又怎么了?!” “你一定不知道无名氏的规矩...” “我...我只是有点不敢相信。” “不相信什么?” “班长,我之前就一直好奇,为什么像哭将军和枪匠这样已经功成名就的人,也得出生入死,继续在生死线上挣扎呢?他们明明可以过更好的生活,他们不缺钱花吧?” “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你们笑什么?!” 从指挥所里走出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正是霜月骑士团的团长,名字叫五十岚榕溪,是个日本人,也是以前神道城居民外迁留下的后裔。 “无名氏不在乎钱,小伙子。” 榕溪团长已经年过半百,脸上都是岁月的痕迹,他穿着闪蝶衣,坐到兄弟们身边,与刚才出言不逊的新兵讲无名氏的规矩。 “枪匠是个可怕也可敬的人,无名氏的组织架构不像我们这样安逸。” 他从携行具里抽出一包烟,逐个给兄弟们送去,最后自己点上一根。 荷叶船舶形状的紫外大灯照在兵员们脸上,照得闪蝶衣散发出金灿灿的光来。 “小伙子。”榕溪团长拍了拍新兵的后嵴,语气温柔和善:“你为什么来参军?” 新兵说:“当然是为了挣钱养家!光宗耀祖!” 榕溪团长接着说:“好想法,这份力量能让你成为优秀的战士,家庭就像是风筝线,紧紧拉着你,给你灌注战斗意志,你以后一定能成为优秀的班组成员,如果把队员们当成亲生兄弟看待——你能变成团队领袖。” 新兵一副受不住夸奖的憨样,满脸不好意思。 五十岚榕溪接着说:“可是有朝一日,你成为百夫长,成为战团的团长了呢?你还愿意冲锋陷阵吗?” “当然不行啦!”新兵立刻说:“我得对一整个兵团负责!哪儿有随随便便就丢掉小命的将军呀!” “没错。”五十岚榕溪没有取笑新兵的意思,反倒是点头认可:“广陵止息的兵团编制就应该是这样——所以无名氏的枪匠可怕又可敬。” 新兵愣住了,似乎隐约能理解团长的言外之意。 五十岚榕溪耐心的解释道。 “这些精英兵总是活跃在一线,无名氏的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当他们来到我们身边,无论怎样糟糕的局面,马上就会出现反转——他们是战斗的专家。” “冒险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调剂品,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枪匠所在的城市街区,别说癫狂蝶圣教的兵员了,哪怕是路过一条授血军犬,都得挨他两颗子弹。” “这些人天生就喜欢打架,boss给那两兄弟准备的授勋仪式都临时取消了——因为勋章太多,要按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旗徽来订制战役奖章,那身礼服肯定不够挂。” “如果做成奖杯,无名氏的酒吧得全部改成展品柜才放得下。” “所以小伙子...” 榕溪团长神情严肃,与新兵慎而又慎的说明。 “不要用你的价值观去衡量无名氏,评论无名氏,我们能重新回到td(神道城的降格缩写),建立前线据点,而不是在癫狂蝶圣教盘踞的龙潭虎穴里火并,原因没有别的,无名氏已经把我们该干的活揽下大半——你应该感谢枪匠,感谢每一个无名氏的战士。” 新兵欲言又止:“我...” 就在此时,门外涌进来一阵潮热的季风。 一个披着雨衣的男子推门而入,士兵们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变得沉默肃穆。 男人脱下雨披外套,露出那身散发臭气的拾荒者麻布外衣,从罩帽中亮起一对精光闪闪的眼眸。 他没修理胡子,看上去邋里邋遢。把罩帽和麻布衣都丢开,终于露出一条紧身的工装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