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3)

北溪村最体面的两户人家,便是施家和叶家。

施家那不用说,世代都是屠夫,十里八乡的牛羊猪猡都被他家给包圆了。论起屠宰,那是家传的手艺。除却村长家,村里唯二的青砖大瓦房就是他们家,就连在县里,都攒下了一处小院和铺面,几代积累下来,那是村里响当当的头号富户。

至于叶家,本是孤儿寡母。

叶母吴氏,原是北溪村的姑娘,因为年轻时候样貌好,说给了县城里卖布的叶家小儿子,算是高嫁。

结果过门还没两天,男人就在夜里摔沟里跌死了,留下吴氏一个小寡妇。

叶家公婆气急败坏,一心觉得是新娶的媳妇吴氏克死了自家儿子,当下便将吴氏给撵了出来。不止如此,叶家公婆尤未解气,反而越想越恨,没几天还雇了打手到北溪村吴家闹了一场,又打又砸的,恨不得啖吴氏血肉好给他家儿子偿命。

要不是因为施漪她娘和吴氏是打小一个村子长大的闺蜜,嫁的夫家又在县里有个卖肉铺子,消息灵通,凑巧得知了布商叶家雇打手去往北溪村的消息。赶紧赶慢地奔回村子将吴氏给藏起来,又找了自家的屠夫男人拎着杀猪刀赶去吴家撑腰,吴氏都能被当场打死。而吴氏的爹娘,都在那场打砸里落下了病根。

结果谁也没想到,吴氏只过门几天,竟然就有了身孕。

十月怀胎,生下个男娃。

娃生下的那天,连下半个多月的雨雪正好停了,天空返晴。村长翻了翻日历,指着日历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认识的字,替娃取名为霁。

“雨后转晴,曰霁。”

村长识字不多,一直以为日历上这句话里的霁字读作齐,文绉绉的,特好听。

如果重来一次,他死都不会给娃取名霁字。

叶家不缺儿子,叶家夫人生了五个儿子,并有其他妾室又给叶老爷生了三个庶子四个庶女。吴氏嫁的男人排行最小,两人成亲的时候,叶老爷和叶夫人孙子孙女都有了一大堆。

于是寒冬腊月里,吴家二老领着吴氏,抱着出生不久的小外孙,在叶宅门口从早等到晚,愣是没能等到一口热水喝。

那天北风凛冽滴水成冰,门房小厮受吴氏所托,将写有叶霁名字和生辰八字的布条递进去,给老爷夫人看。

叶老爷接过布条,怒发冲冠:“野鸡?真是什么野鸡都想进我叶府的大门!”

“什么,你说那贱人生了个野种?!”叶夫人大惊。

本来叶老爷也未曾怀疑过吴氏不贞,但活生生被“野鸡”这个名字谐音给搞得往了歪处想。加之吴氏过门也没几天,这就生下来个大胖小子,叶老爷有点儿怀疑自己早死小儿子的能力。

毕竟小儿子要是这么能干,怎么会摔沟里跌死呢?

只有无能没用的人,才会死得那么滑稽!

叶老爷铁面无私地想。

他绝不承认,他是受了前几天他自己房里年轻小妾偷男人的迁怒。

至于本就恨吴氏入骨的叶夫人,也对叶霁的血脉纯度表示怀疑。

吴家三个大人一个婴孩,就这么冰天雪地里在叶宅门口等得浑身发抖,还是杀猪收摊的施漪她爹,路过叶宅门口的时候,将嘴唇发紫的几人给领了回去。

经此过后,吴家人彻底对叶家死了心。

时人讲究血脉传承与认祖归宗,于情于理吴家人都该将叶家的血脉,也就是新出生的叶霁给送回叶家。况且叶家经营丝绸布匹生意,是县里有名的富户,吴氏带着儿子回叶家,也能给叶霁比在穷苦乡下更好的生活。

而且,到底是人言可畏。吴氏的爹娘,私心里也是觉着自己的女儿克死女婿的,每每出门在外都抬不起头来。

所以好不容易吴氏诞下儿子,她爹娘就想着将叶家血脉送回去,也好洗掉吴氏克夫不祥的名头。到时候吴氏不管是留在叶家,还是再嫁,都要好过很多。

结果,叶家并不领情。

没几年,吴氏的爹娘都去了。就剩个吴氏独自一人拉扯着儿子,好在她有兄弟叔伯的帮衬,北溪村也是民风淳朴,加之对叶霁有着“取名之恩”的村长怀着愧疚心理的时不时照顾,日子过得也不算太过艰难。

而吴氏自己则憋着一口气,一心想把叶霁往读书人方向培养,好继承亡夫叶小公子的科举遗志。

叶霁也争气,在他爹叶小公子到死也没考上个童生的前提下,将将才十三岁那年,便考中秀才,成了全县有名的神童。带着吴氏,成了秀才娘亲,原本小可怜的孤儿寡母,一跃成为北溪村最体面的人。

施叶两家的亲事,就是那时定下的。

原本两家天作之合,认真讲,还算是世代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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