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的种种恶孽,就属好淫的危害最大,阳间的通奸罪等法律会判重刑,然阴间法律对好淫的处罚是更加的森然严厉,
处罚的种类极多,远远超过阳间,此处摘录处罚内容的较重要项目,凡是看到这篇阴间之处罚法律者,都应该戒慎恐惧并自我勉励。
(一)乱伦的处罚
违反人伦而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人,将会永远关在阿鼻地狱受重罚,假如因为乱伦把人害死,将会有被雷击死的惨报,戏弄或奸淫尸身的人,受相同的罪刑。
若于阳间已受刑罚之处罚,免去雷击致死;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四分的罪过;如果做了一千五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四分的罪过。
(二)对寡妇进行强奸、诱奸、调奸的处罚
(谨按:1诱奸:女方本无意愿,但你用任何方式引诱、诱骗女方。此处以「引诱并与其发生奸淫」表示。
2调奸:男女双方你情我愿,但只要没正式夫妻关系,都是邪淫而要受罚。此处以「调戏并与其发生奸淫的」表示。)
强奸寡妇,会绝子绝孙,死后配发至地狱受罚,经历五百次的地狱刑罚,再投生为虫蚁五百世,再投生为禽兽五百世,再投生为人,成为妓女受人糟踢,如果在阳间已经受了刑罚,可免去一百次(世)。
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话,要再加五等的罪刑。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一半的罪过,如果做了五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一半的罪过。
(慎重考证:在地狱受刑,每受一劫就代表在一个地狱受一次痛苦的刑罚。在地府受刑,与在人间受刑不同,受一次刑就有非常剧烈的痛苦,
且大部分身体慢慢的才会死亡,非常非常的痛苦,之后仍会恢复人的形体,继续相同的惨烈处罚,而且刚才受极大痛苦而死的记忆也会在,
要一再反覆像上一次那样继续受刑,必须等到受刑之次数满了,此殿之处罚才算是结束,如果是馀罪未消或还有其他的罪刑,再按照其罪刑配发至其他各殿受地狱之苦刑。
曾经看过《洞冥记》中详细记载着犯了邪淫罪孽的人如果能在牛前忏悔改过,永不再犯,并多行善事,死后自然可以抵掉或减轻罪刑,如果到死还不肯忏悔改过的话,死后从地狱的一殿押送到各殿,
必须受尽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的刑罚,如果是乱伦罪,更要打入乱伦地狱,或永远囚禁在地狱之中,受尽各种刑罚,
因为在邪淫罪孽的刑罚之中,乱伦罪是特别重的。在以上所说的各地狱受尽一定次数的刑罚后,才可以转劫,转劫就是投胎,投胎一次就是一劫。
又看过《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两本书中详细列出了奖赏善行、惩罚恶行的各种条文,而这篇冥律的各条文也有减免、加等、准抵的差别,
由此可见善恶是清楚明白的,一点点也不会错漏的,如果细心阅览《金科辑要》、《轮科辑要》和《洞冥记》,则因果报应之事就更加确实而有证据了。)
引诱寡妇并与其发生奸淫的,到了第二代便会绝子绝孙,上述刑罚,各经历四百次(死后在地狱受苦四百次,再投生为虫蚁四百世,再投生为禽兽四百世),
再投生为人,成为残废而行动不便之人。如果在阳间已经受了刑罚,可免去八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话,要再加四等的罪刑。
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七分的罪过,如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七分的罪过,如果做了五百件中善事,也可以抵免七分的罪过。
调戏寡妇并与其发生奸淫的,到了第三代便会绝子绝孙,上述刑罚,各经历三百次(即死后在地狱受苦三百次,再投生为虫蚁三百世,再投生为禽兽三百世),
再投生为人,成为贫穷之人。如果在阳间已经受了刑罚,可以免去六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话,
要再加三等的罪刑。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九分的罪过,如果做了五百件小善事,也可以抵免九分的罪过。
(三)对处女(所有一般未婚女子)进行强奸、诱奸、调奸的处罚
强奸处女,会有子女行为淫乱的处罚,上述刑罚,各经历四百次(即死后在地狱受苦四百次,再投生为虫蚁四百世,
再投生为禽兽四百世),再投生为人,成为帮人做低贱劳役的人。如果在阳间已经受了刑罚,可以免去一百次(世)。
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话,要再加四等的罪刑。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一半的罪过,如果做了四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一半的罪过。
引诱处女并与其发生奸淫的,到了第二代即绝子绝孙,上述刑罚,各经历二百五十次(即死后在地狱受苦二百五十次,
再投生为虫蚁二百五十世,再投生为禽兽二百五十世),再投生为人,成为疾病缠身之人。如果在阳间已经受了刑罚,可以免去七十次(世)。
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话,要再加三等的罪刑。如果做了尽忠、尽孝的事情,准许抵免七分的罪过,如果做了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