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吃的东西,陈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坡肉,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肉质软烂,肥而不腻,配上一大碗白米饭,再淋上一勺汤汁。
一想起来那个味道陈歌就忍不住流口水,在和平时代,猪肉虽然不贵,但是陈歌自己的手艺不行,做不出饭店的味道,每月发工资了都会去不远的饭店买两块尝尝。
现在他已经一个多月没吃过了,大多数人活的其实都很简单,吃喝穿再加上女人,正常人追求的大致就是这些东西。
“东坡肉......”林蕊眨眨眼,她的饮食结构偏向清淡,蔬菜居多,很少吃猪肉,更喜欢狗肉和牛肉。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给你做。”林蕊说道。
陈歌一脸质疑的看着林蕊,他很想问一句“你会做饭吗”,但话到口头最终还是生生咽下去了。
经过这段小小插曲,二人继续往前走。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他们终於看见了之前的公路,林蕊和陈歌激动的差点抱在一起,总算是看见熟悉的地方了。
再往前不远应该就是之前他们遇袭的稻田地。
“过去看看,大友的尸体还在那儿呢,朋友一场,我们总不能让他弃尸荒野。”陈歌低声说道,林蕊没说话,只是默默的跟着陈歌。
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他们两个来到之前那片稻田地。
但当他们看见稻田地的惨状以後都懵了,老黄和脑魔的战斗是在他们被脑魔完全控制以後。
当时老黄发怒,整片地区的地形都被稍微改变,地上有个五六米深的大坑,现在已经蓄满水,这是当时被老黄一头撞出来了。
这个大坑直径超过二十米,旁边都是淤泥,陈歌轻轻摸了一下老黄的头,黄哥这牛能处,有事儿是真上啊。
再往里走,他们看见了张大友的尸体,虽然才过去一天,但是现在天气炎热,张大友的尸体已经开始腐败。
陈歌长叹一口气,大友也是个不错的人,可惜了。
林蕊和陈歌简单的挖了个坑,将张大友埋了。
“大友,一路走好。说不定兄弟那天就去找你了......”
陈歌话还没说完就被林蕊对着後脑勺打了一巴掌。
“怎麽说这麽不吉利的话?要去也是几十年以後。”林蕊将石头和树枝放在张大友坟前。
“你这是干什麽?”陈歌好奇的看着林蕊。
“石头当成馒头,树枝给他乘凉。西游记里就是这麽乾的,你没看过吗?”林蕊反问。
这下子反而给陈歌难住了,好半天才想起来西游记电视剧里,南山大王吃唐僧肉那一集。
“前路漫漫,走吧。”陈歌安葬好张大友,带着林蕊准备出发。
他们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就在他们两个经过水坑的时候,水坑里突然发出响动。
林蕊和陈歌已经是惊弓之鸟了,立刻拿起武器指着水坑。
“你看清楚那是什麽东西了吗?”陈歌小声问道。
林蕊微微摇头,用手里的自动步枪指着水坑。
就在这时,水坑里跳起来一个东西,看样子最少有一米多长。
要知道这个水坑本来也不大,太大的东西也装不下。
但这次林蕊看得清楚:“是一条鲤鱼,稻田地里的确有养鱼的。不过没想到这条鱼竟然这麽大。”
日常生活中,一尺长的鲤鱼已经很少见了,一米长的鲤鱼他们俩都没看过。
原本他们是不准备多事的,离开算了。
但没走几步,两个人的肚子都“咕噜”一声响了。
“我突然想喝鱼汤了。”林蕊小声说道。
“你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陈歌笑的十分开心。
二人一拍即合,转身来到水塘旁边。
“但是咱们手边没有钓鱼的工具啊?”林蕊准备做个鱼竿。
哪知道陈歌冷笑一声:“你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了?想当年我在我们村儿可是被称作水龙王,把鱼崽子淹死都不可能把我淹死。你的匕首借我用一下。”
陈歌一边说一边脱衣服,最後只留下一条短裤。
林蕊眼神微妙的打量陈歌的身材,真的有十八吗?
还没等林蕊看够,陈歌纵身一跃跳进水里。
林蕊就在上面等着,大约过了两分钟,陈歌从水下露头出来,拖着一尾一米长的大鱼走上岸。
“今天中午咱们喝鱼汤。”陈歌随手将鱼丢在地上。
林蕊用水晶眼球看了一下,发现这条鲤鱼除了长大的,并没有什麽特殊地方,当然,可能肉质更加鲜美。
二人在鱼身上割下来一大块鱼肉,放到锅里煮,再撒上调味料,不一会儿的工夫,香气四溢。
之前他们在胡子怪人那里找到不少好东西,特别是猪头人的厨房里,找到两罐食用盐。
陈歌将鱼肉小火慢炖了一个小时,鱼汤已经被煮成乳白色。
“来来来,吃饭了。”陈歌给林蕊夹了一大块鱼肉。
这顿饭应该是他们逃命以来吃的最美的一顿饭了。
关键是没有水晶眼球,什麽东西能吃什麽东西不能吃完全不知道,鬼晓得那些进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