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武街,找到了一家没打烊的武装店,古铮和孔小黄走了进去。
掌柜不在,有位伙计在跷着二郎腿吃水果。
由于急着穿上华贵的衣物,古孔二人不去量身定制,直接在成衣中挑选。
孔小黄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一般情况,他只敢对小摊小贩吼两嗓子,到了门面气派的商铺,是大气也不敢喘。瞧着一件件或光鲜或威武的武袍战衣,眼巴巴地,他又没敢动手去摸。
“兄台,这件外袍多少银子?”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是一件枫叶红的单衣外袍,色泽艳丽,不用去摸料子,仅看色泽,便知价格不菲。
“七十两。”伙计是位不到二十岁的青年,打眼一看,看出孔小黄一身廉价的布料,态度冷淡得很,不耐烦地提醒道:“买不起别摸,那可是用地炎木的染料。”
“这么贵!”孔小黄咋舌。
他‘拼死’和古铮去了一趟望琼楼,相当于他是拿命换了百两银子,现在一件外袍竟然要他大半条命,他连忙后退一步,生怕碰脏了赔不起。
“嘿嘿。”他给伙计赔笑。
“买了。”也在挑选衣物的古铮,兀自开言,“伙计,给他找一件合身的,记住,要你没摸过的。”
后半句话,他注视着伙计去说,语气平常,但联系到对方说的那句‘买不起别摸’,便可以体会到挑衅的意味。
青年伙计皱眉头,有些不服气。
两人四目相对,相互注视。
古铮的目光,变得咄咄。
且不说自身是否占理,对于对方‘狗眼看人低’的态度,他想去较量一下。刚从望琼楼赚了一万两的他,对此家武装店,可没什么惧怕,不在乎对方的身份是伙计,还是掌柜,亦或是少东家。
“铮爷。”孔小黄既是忐忑又是感激。
这些年,被鄙视乃是打骂,是常有的事儿,哪有人替他出头。
“还不快去?”古铮皱起了眉头。
“诶好。”青年伙计选择了退让,勉强的笑了笑,去取衣物了。
“谢谢铮爷,您对小的太好了,简直是小的再生父母啊。”孔小黄笑得合不拢嘴,连连作揖。
古铮未察觉到‘黑气’有所流矢,有点失望,他随口说道,“少来,我可不想要你这样的子孙,丢人。”
“是是,小的给您当狗腿子。”孔小黄不以为耻,嬉皮笑脸的说道。
古铮虽然鄙视孔小黄的小人嘴脸,其恭敬的态度,倒是令他满意,“你老实地按铮爷的吩咐去做,等铮爷飞黄腾达那一天,你也会咸鱼翻身。”
“小的忠心耿耿,绝不像陶四那鳖孙。”孔小黄信誓旦旦地保证。
“希望如此。”古铮撇嘴。
他接着说道:“去试衣服吧,买完之后,再去药铺买些丹药,顺道给你娘买点补品,然后买点酒肉,咱俩回白记喝点,研究下以后怎么多多赚钱。”
孔小黄忙不迭地答应,“好好,铮爷您选着。”
对方走开,古铮的神色若有所思,实话实讲,他挺瞧不上孔小黄。
对方欺软怕硬,净干些鸡鸣狗盗的勾当,小人一个,堪称是没有可取之处,他不屑与之为伍。
见一次打一次,还差不多。
不过,他需要一个帮手,一个不会反客为主的帮手,所以要求此个帮手不能很聪明,不宜很有本事。
否则,他自认驾驭不了。
相比之下,让孔小黄去跑腿,他给对方些许好处,没什么不可以,至少以对方的那点能耐,不容易对他造成威胁。另外,若有一些偷偷摸摸的脏活,正好适合对方去做。
在委以重任之前,古铮要先试探对方。
今儿赚了一万两,正好是个机会。
一万两白银,是一笔巨款,足够让一个心术不正的地痞无赖,去铤而走险、抢钱杀人。
古铮的打算,是先‘收买’对方,先买衣服再买丹药,并且一起饮酒,给对方下手的机会。
如果对方见财起意要偷或抢钱,那不必说,古铮会先打一顿,再去送官,倘若对方能控制住贪婪,则可以帮他做事,不会一不留神就吃里扒外,把他给卖了。
心中有此份算计,在挑选衣物上,他心不在焉。
所谓是一文钱一文货,肯花银子,选的衣物哪会差得了。
古铮选的武袍,大体是水墨灰色,因为材质特殊,武袍不仅很有弹力,更是柔韧十足,用寻常刀剑若没足够的力气是划不破的,并且抗火不易燃烧,鞋靴更可以在火炭里行走几十步而无大碍。
如此武袍,一身用去了二百两。
孔小黄喜欢鲜艳的衣物,买了一身枫叶红,用去了一百五十两。
可惜,穿黄袍不像太子,孔小黄尖嘴猴腮,双眼贼光飘忽,换了一身华贵的衣物,看着更不像好人。
“给,你的工钱。”清点零散的银钱,到了店外,古铮递给了孔小黄一张百两的银票。
“谢谢铮爷。”孔小黄连忙接过,笑得奴颜婢膝。
古铮不客气地说道:“凭你在望琼楼的表现,差点吓尿,给你一百两那是多的,你要心中有数。至于这身衣物还有丹药什么的,是铮爷发了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