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羽大厦一层的商铺之中,金钗面对两个英吉利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就算是大热天,也是西装笔挺,头发打了发油。
另外一个身材矮矮胖胖,也是一副如此打扮,只是一进来,眼睛就滴溜溜转动着。
“这家商铺价格还算是公道,但是相比其余的铺面,地理位置并不算好,所以,价格应该还是有商量的,是吧,金钗小姐。”
高瘦男子笑嘻嘻的看着金钗,双目近乎贪婪似的在她身上打量着,毫不掩饰。
金钗眉头微微皱起,道:“价格就是这样的的,你们不是诚心的,这附近开了大商场,而且距离香江大道也不是很远,附近越来越多的人,这个商铺的价格不说三个月一变,半年一变都是正常的,而且都是往上涨。”
此时,在金羽大厦对面的嘉嘉大厦旁边,几个小孩正在玩,陈童元一脸不屑的站在旁边。
除了马小玲,毛忧之外,还有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很文静,手里拿着不少糖果,道:“我叫王珍珍,可以和你们一起玩吗?”
“小玲,要跟她一起玩?她看起来很笨的样子。”
毛忧调皮一笑。
“毛忧,不许这样说人家,珍珍,咱们一起玩。”
马小玲无奈的看着毛忧。
毛忧却被马路对面吸引了注意力,她原本还是嬉皮笑脸,但脸色一下就阴沉下来。
“怎么回事?”
陈童元察觉到异样,走了过来,询问。
“该死的血族,又是他们!他们居然敢出现在金羽大厦!”
毛忧握了握拳头,差点冲了过去。
“注意车,得走行人道。”
陈童元拉住了毛忧,继续说道:“奇怪,这些血族明明等级很低,居然不怕太阳,敢在白日行走?”
“他们有刻了避光咒的饰品,有些是手镯,有些是戒指,或者项链,戴上了这些,就能避免被太阳灼伤。
我姑婆也是被血族打伤,那个家伙叫克里斯。”
马小玲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知何时出现在毛忧身后,而王珍珍此刻已经回到嘉嘉大厦。
“克里斯!那个老家伙,也是追杀我们毛家人,十三叔也死在他们手里,今日,我非得给这两个血族一个教训不可。”
毛忧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
“打伤我姑婆,我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虽然我现在无法召唤出马家神龙。”
马小玲手里握着伏魔剑的剑筒,表示要和毛忧联手。
“你们两个小孩子就没有必要去了吧,太危险。”
陈童元颇为无奈。
那两个英吉利血族似乎没有跟金钗谈拢,离开了金羽大厦。
毛忧,马小玲,立刻跟了上去。
陈童元不放心,只得远远跟在二人身后。
这两个血族往附近的公园去了,这个公园还在开发状态中,去里面的人并不多。
走了一段距离,二人忽然回过身,看着身后空无一人,周围只有大树,那身材高大的男子开口道:“一路上鬼鬼祟祟跟着我们,以为我们没发现?出来!”
毛忧和马小玲从大树后绕了出来。
“哟,原来是两个小女孩,这么小,血液一定很美味吧。”
男子舔了舔嘴唇,笑嘻嘻的看着两人。
毛忧开口道:“你们血族,都该死。”
“埃里克,她们知道我们是血族?我们都戴上了日光戒指,她们怎么发现的?不对,她们身上的气息很熟悉。”
那矮胖的男子皱眉,沉声开口了。
埃里克鼻子嗅了嗅,露出恍然之色,道:“她们身上有东方修炼的微弱法力气息,这种气息跟我们追杀的南毛北马很相似,或许,她们就是南毛北马的传人。
爱德华,咱们今日有口服了,吸取她们鲜血,兴许能够让我们从末代血族进化到男爵。”
“正有此意。”
爱德华张嘴,露出锋利的僵尸牙。
虽然是最低阶的血族,但速度也要比起寻常人快上很多。
高瘦的埃里克往毛忧冲了过去,矮胖的爱德华则是往马小玲扑来。
“小玲,小心一些。”
毛忧说完,右手掐诀,指尖金光缭绕,伸手冲着前方一点,一道法力屏障出现,淡金色的屏障虽然不高,但却是金光流转,挡住了这埃里克。
马小玲手一甩,伏魔剑展现出形态,灌注法力在剑身之上,剑身之上萦绕出些许电弧,就在那矮胖的爱德华扑过来时,她一如既往的抬手持剑刺出。
每天都练习一千次,已经练习了两年半。
如今刺出,又快又准,几乎是瞬间洞穿这血族的身躯。
一声惨叫,爱德华看着伏魔剑刺穿自己的胸口,脸上露出惊恐之色,紧接着身上浮现出无数的裂纹,裂纹之中好似燃烧的火焰。
下一刻,砰的一声,这爱德华溃散开,如同灰烬般消散,只留下一些衣物在地上。
见到这一幕,旁边的埃里克脸上同样是惊惧不已,见到马小玲又是持剑刺来,吓得他立刻纵身往后退去。
“小小年纪,居然手持法器,杀我挚友!他日,我一定会报仇的!”
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