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菜陆陆续续上齐后,宋瑾才知道饭店的菜为什么这么贵了。
那肉圆各个都像婴儿拳头般大小,口感饱满,一口咬下去鲜嫩的肉汁充斥在味蕾,宋瑾一口气吃了两三个。
霍书晏将卤猪蹄夹给她,“慢点吃,不着急。”
旁边桌的大婶,笑眯眯地看着两人,“小同志对你媳妇可真好!”
“不过也是,小姑娘长得这样漂亮水灵,可不得多疼一点。”
霍书晏吃饭优雅又从容,看着就很是赏心悦目,宋瑾用眼角余光,偷偷瞥了他一眼,小脸一红。
霍书晏看到她的小动作,大大方方承认,“是啊,所以得多照顾着点。”说着掏出手帕帮宋瑾擦了擦嘴角的菜渍。
大婶微微诧异,“小同志听口音,不像是我们这的人?”
“嗯,我是京市过来,前进村下乡插队的。”
霍书晏话音刚落,周围的人纷纷抬头看他,这小同志竟然还是个知青,看着一身气质就与众不同,说话也不卑不亢,怪不得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对象呢。
小蔡本就难看的脸色,越发难看了起来,还偷偷瞪了宋瑾一眼。
霍书晏俯身靠近宋瑾问道:“米饭够吗?”
“不够,我再帮你盛一碗。”
“够了。”
宋瑾放下筷子,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我吃饱了。”
在她放下筷子的那一刻,霍书晏紧跟着也放下了筷子,“那我去结账,再拿个打包盒,你等我一下。”
“好!”
隔壁大婶的眼底满是艳羡,神秘兮兮地说道:“小姑娘,你这对象不但长得英俊,出手大方,对你很照顾,而且还是京市来的,你可得看牢了,这么好的对象可不能让人抢走了。”
宋瑾抿唇笑道:“大婶,我也觉得他很好,您放心吧,我绝对不让人将他抢走。”
此时一窗之隔的外面,走过两个精致洋气的女孩子。
其中穿着白色圆点衬衫,下身是蓝色的高腰伞裙,脚上一双是同色的小皮鞋的女孩子,圆润的脸颊白净光洁,乌黑的头发做成了最时髦的微卷发,优雅而又不失浪漫风情,弯弯的眉毛下,则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这还是宋瑾觉醒后,第一次见到宋艳,她的眼底立刻翻涌起浓烈的恨意,过往也像斑驳的画卷,慢慢铺开在眼前。
宋艳比宋瑾大两岁,以前就将宋瑾当成自己贴身丫鬟般指挥,哪怕是喝口水,端个饭,都要宋瑾伺候。
要是不听她的话,轻了就掐宋瑾几下,要是觉得还不解气,就会找宋富贵和刘婆子两人告状。
自从她哥哥溺水而亡后,宋富贵两口子就将她看得跟自己眼珠子似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所以她只要告状,宋瑾必定会招来两口子的一顿毒打,还要挨饿没饭吃。
后来随着宋瑾越长越好看,宋艳就更是看不惯她,事事刁难,直到三个月前,宋富贵想尽办法托关系,将她塞进县城供销社做营业员。
她为了方便搬去集体宿舍住,宋富贵了和刘婆子也怕打得狠了,让她身上留下疤痕,卖不出高价,宋瑾这才渐渐少了挨打。
但是宋瑾恨她不仅仅是因为这些,还因为宋艳就是书中,对糙汉男主周肃爱而不得,肆意破坏男女主感情的恶毒女配。
也正是间接害死,她这个炮灰的罪魁祸首。
宋艳和供销社的同事夏晓莲,趁着中午吃饭时间,一起出来消消食,逛逛街,结果就看到国营饭店里,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诧异地转过头去,身旁穿着蓝色连衣裙,长相普通,双眼却格外精明的夏晓莲,拉了拉她的胳膊疑惑问道:“宋艳,看什么呢?”
宋艳微微皱眉,接着否定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她一定是眼花了,那人怎么可能是宋瑾呢?
她连县城都没来过,更何况是去国营饭店吃饭呢?
就连她也只有发工资的时候,才敢去国营饭店吃顿饭,过过嘴瘾。
她越想越觉得好笑,忍不住跟夏晓莲分享道:“我真是眼花了,竟然以为看到我们家那个小傻子了。”
夏晓莲蓦地睁大双眼,“你是说,你家那个傻子童养媳?”
宋艳的眼底闪过鄙视,冷嘲道:“嗯,傻不拉几地,天天就知道傻乐,看着就烦人。”
夏晓莲捂着嘴笑,“你越说,我还越好奇了,傻子我看得多了,像你家这样,还知道干活的傻子我还真没见过呢。”
宋艳挑了挑眉,眼底露出一抹狡黠,“正好明天休息,我要回家,你跟我一起去我家看看,不就看到了吗?”
“真的吗?”
夏晓莲惊喜不已,她早就想去宋艳家看一看了,宋艳家虽然成分不怎么好,但是家底厚,而且她又受父母宠爱,平日里总是能拿出好多稀奇的好东西来。
像什么沪市的手表,雪花膏,背包什么的,所以夏晓莲才会这样巴结她,因为宋艳不用的好东西都会给她。
“这有什么,到时候让她伺候我俩,你不知道,她这人神经可大条了,你掐她两下,她也只会傻呵呵地乐……”
走出国营饭店,霍书晏将打包好的袋子挂在龙头上,然后推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