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大亮,沈府上下忙碌了起来。
已经上了船的行李要卸下来一部分,还增加了沈母和沈金瑶两个人,车队要抓紧安排。
沈父没有告诉儿子媳妇为何要换路线,只让他们收拾好这一个月路上要用的东西,其余的行李还是随船运走。
事情堆积到一起,出门的时间就推迟了两天。
这两天里,沈母每次看到沈金瑶就想训斥她几句,可是看到沈金瑶消瘦的身形,本来到了嘴边的训斥,又变成了关心。
“好了,我这里不需要你帮忙,有你嫂嫂呢,你自己回屋好好休息,养好你的身体就是给我帮忙了。”
虽说成功让父兄转换了路线,沈金瑶却始终无法安心,总觉得还是会出事。
前世这个时候她还在床上躺着无法起身,大约是心里憋着一口气,这回她的身体也恢复得很快。
扬州城汇聚着南来北往的货物,有不少在这里普普通通的玩意,到了京城就成为贵女们追捧的好物。
前世上京的时候,她满心绝望,行程匆忙,顾不得采购伴手礼,到了凌府后被人阴阳怪气,说她不懂礼数。
这辈子,她自然要好好和他们讲讲礼。
在洋货铺子、绸缎铺子、脂粉铺子、首饰铺子、书铺里转悠了一圈后,沈金瑶的马车里,堆了大半车东西。
接待她的掌柜们,个个都眉开眼笑。
花醉本来以为,逛完铺子了小姐就会回去,没想到沈金瑶却命车夫继续向前。
“小姐,我们还要去哪里,东西不是都已经买齐了吗。”
沈金瑶一笑:“去药铺,我还有不少东西要买呢。”
“药铺?常用的药,夫人都有预备,还有什么需要买的。”
沈金瑶笑而不语。
她想买的药和母亲已经准备好的药,可不是同一种东西。
沈金瑶平日里在家喜欢看书,所学甚杂,因外祖母身体不好,医书也看了不少,借助外祖父和沈父的势力,得到了许多被名医指点的机会。
前世到了凌家后,她将姑母和凌轩澈当成救赎,一心弹琴作画,寻找和凌轩澈之间的共同话题,医术也被她抛之脑后,现在想来,前世的她真是脑子被狗吃了,孰轻孰重都分不清。
琴棋书画这些东西,表面风雅,但实际上练好了也只是让自己被卖的价钱更高一点罢了,到了关键时刻半文钱的用都没有。
她现在这个年纪,重新去学武艺防身已经迟了,都说医毒不分家,钻研一下医术,倒还是有机会。
若是她当初身上带着些药物,也不至于一点反击的机会都没有,被凌家人如此欺凌。
而且,万一在回京的路上,遇到些头疼脑热什么的,她懂点医术,也能够帮父母分忧。
正思索间,沈金瑶听到车窗外传来吵闹声,拦住了她车马的去向。
两拨人吵吵嚷嚷,将整条商业街堵得水泄不通。
其中一拨人马以一俊美年轻男子为首,那男子鼻梁高挺,容颜俊美,英气勃勃,淡紫色的眼睛深邃而明亮,眼底透着桀骜不驯,红宝石耳钉鲜艳夺目,一如他这个人。
初春的扬州还有几分寒冷,他身穿本族服饰,露出了半边蜜色胸膛,引得周围不少女子面红耳赤地看着他。
在他脚边趴着一只身形魁梧,通身雪白的巨狼,正无聊地甩着尾巴。那巨狼一看便知是精心喂养,体格健硕,趴着都到小腿高了,白色的皮毛油光水滑,四肢强健有力,背脊呈现一条直线,蓝色的眼睛坚定明亮,很通人性。
脖子上的项圈镶嵌着拇指大的红蓝双色宝石,在雪白毛发的衬托下,格外显眼。
沈金瑶一愣,北境人?
这可真是少见。
北境人大多选择在京城做生意,南边路途遥远,气候湿润,不在他们的选择范围内。纵然扬州是南北商路的交汇处,北境人也都不会来此。
前世的时候,大约是她一直在生病,都不知道居然有北境人来到了扬州。
比起那些英武不凡的北境人,沈金瑶对那狼犬更有兴趣。
它的毛看起来很松软的样子,好想摸~
冬天的时候抱着它睡觉,一定很舒服吧,呜呜呜,想摸!
花醉被为首的男子吸引了全部注意力:“都说北境人有饲养巨狼的习惯,没想到在扬州也能见到。他真的好帅呀,和咱们康朝人就是长得不一样。”
“哎呀,那个大狗狗站起来了,它好高啊。”花醉兴奋地说了半天,没听见沈金瑶回音,这才朝自家小姐看去。
只见沈金瑶倚靠窗边,正目光痴痴地盯着那巨狼,眼珠子都不转了。
默默听了一会儿,沈金瑶就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些北境人重金找千川商行购买了一批茶叶,北境人回去后才发现,茶叶是泡过水的,甚至都有霉点了,几万两银子打了水漂。
这千川商行一口咬定交易前北境人检查过货品,既然交易已成,就没有反悔的道理。谁知道是不是北境人回去后调换了货物,过来讹钱呢。
然而几万两银子买了残次品,北境商队自然也是不肯吃这个亏。
于是双方就僵持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