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3)

七月末,天沉闷的厉害,一路走过来半丝风都没有,阳光炽烤着大地,连蝉都闷的叫不出声。

沪市火车站招待所标间里,围着简陋的小方桌坐了一圈人。

“来,晚月,吃点瓜子,这是用糖炒过的,乡下小地方都吃不到。”钱腊梅热情的抓起一把瓜子,硬要往眼前年轻女人手里塞。

这手是真嫩啊。

钱腊梅塞完瓜子,心里酸溜溜的感慨。

明明是生过孩子的人了,沈晚月却丝毫不显岁月的痕迹,反而细皮嫩肉的。她五官精致漂亮,只是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棉布长裙,却也被玲珑有致身材穿出了别样的女人味儿。

她这样的女人,只是坐在那里,就好像独是一道风景。

这样漂亮的女人,比她儿子找的那个厂长家闺女都要漂亮几分。

真是个狐狸精!

不饶人的狐狸精!

沈晚月接过瓜子,却没有磕,转而端起了茶壶,给眼前的钱腊梅跟顾有财倒上。

“爸妈,你们跟我还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我好不容易等着顾清树在沪市站稳了脚跟才过来的,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

“……”

这句甜滋滋的‘爸妈’,听得钱腊梅气的险些把眼前的桌子给掀了。

过日子?她那么优秀一个大儿子,就算过日子,也不是跟她这个乡下来的女人过,她的儿媳妇儿,只能厂长家的闺女!

“咳咳咳……那什么,晚月啊,我发回家的电报你们没看吗?”钱腊梅翻了个白眼,压着火气问。

沈晚月看了眼身边的大哥,沈建国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

陪沈晚月过来找丈夫的是她的大哥跟弟弟,两个男人的脸色可没有沈晚月这么好看,一个比一个铁青,尤其是弟弟沈立民,那眼神好像要把眼前的老两口给吃了一样。

沈建国:“我们看了,亲家婆,你们做的事说的话实在太没有情谊了!当初顾清树当知青下乡,刚去头一天就盯上了我们家晚月,又是打水又是割草,殷勤的跟……”

“跟狗一样。”旁边得沈立民瞪着眼补充。

钱腊梅脸色也难看起来,“你们这话说的也不好听。”

“可我们不坏良心啊!”沈建国气的脸色铁青。

五年前,沈晚月架不住顾清树的猛烈追求答应了结婚,可结婚后还没一星期,恰好赶上了国家‘三招’政策。

顾家人托关系找熟人,把自家儿子这个知青给弄回了沪市进了厂当会计。

顾清树走之前,跟沈家人赌咒发誓,等在沪市站稳了脚跟,就尽快回来接沈晚月过去享福。

哪知道顾清树这边刚走俩月,那边沈晚月查出来怀了孕。

沈家人本来欢欢喜喜的要联系顾清树提前把人接过去,哪怕吃点苦呢,总归两口子在一起就好。

可顾清树只答应了会寄钱回来,绝口不提接沈晚月过去的意思,找了不知道多少个借口,等孩子落了地,干脆连钱都不寄了,有一段时间几乎是音信全无。

沈晚月就这么在乡下等了五年,等来的确是顾家寄过来了一封诀别信。

顾清树说从前种种都是年少轻狂不懂事,希望沈晚月能够体谅自己的不容易,孩子他也不会争,希望双方各自安好。

其实这种事情,在当年上山下乡运动时的知青之前,频繁发生。

哪村哪乡,都得有一两个把青春甚至一辈子都赌上的女人。

她们一辈子生活在乡下甚至是山区,对外面的世界两眼一黑,被抛弃了,有条件一些的可能还能联系到人,没条件的,国家这么大,连去哪儿找人都不知道。

真是绝世大渣男啊。

沈晚月心里暗自骂娘。

她穿过来的契机,是原身投河自尽的那天。

原身本来还对顾清树怀有一丝的期待,哪怕被人笑话,也一直坚强的活着,带着孩子再苦,也都咬牙挺了过来,可这封信,彻底断绝了她的生的希望。

既然替原身活下来了,那她就得好好活才行。

被救起来后,沈晚月一开始是不知道自己穿书了,直到听见顾清树这个名字才反应过来。

这是一本年代文小说,书中的男主就是聪明有学识的顾清树,讲的是他乘风破浪,跟自己的老婆相爱一生共同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书里的顾清树老婆自然不是沈晚月。

但书里,顾清树有个意外死亡的表妹,因为死了人,表妹家还莫名来沪市找顾清树借钱,这个表妹,就叫沈晚月。

所以,其实所谓的表妹,是顾清树在骗自己的老婆而已。

虽然是小说,可知道真相那一刻,沈晚月瞬间有种这个世界真真实实存在的感觉。

狗币男人,真恶心!

于是沈晚月仗着自己的记忆,借了钱进了城,扒拉了两天报纸,终于从报纸上看到了男主那个纺织厂的邮政编码。

一封邮件发出去,沈晚月跟家里商量以后,由两个身体强壮的兄弟护送来了沪市。

找渣男负责!

不过……

顾家应该是死都不会负责的,任谁能被厂长家女儿看中,恐怕都不愿意抛弃落到眼前的荣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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