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高阁,秘而不宣,保持律法的随意性和神秘性,用以压榨和统治人民。
春秋时,郑国子产铸刑书,也就是将法条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一高尚的普法行为,却遭到了来自晋国大夫叔向的说三道四。
叔向给子产写信,明确反对把法律明文公布出来,他认为,普通人一旦知道了刑书的条文,就不会再看重道德,遵守礼仪,而会去钻法律条文中的空子,人们也就可以知道贵族审判案件时是否合理合法。
所谓“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说到底,这就是典型的愚民政策。
俱酒正是利用了底层军卒不识字、不懂法,对律法具有畏惧之心的弱点,开始忽悠赵军。
小子们,你们被老大耍了!
你们没有虎符而擅自出兵,这是死罪啊!
俱酒继续忽悠:“赵军兄弟,某闻爱兵如子,胜乃可全,此为将之道也。而此人拿兄弟们的性命当儿戏,其心可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