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争议(1 / 2)

半夜,巡视的考官看到沈遇安点灯苦写摇头。

第一天就这样,之后可没什么精神写卷。

可出乎这考官的意料,沈遇安第二天比昨天晚上还精神。

甚至比一些昨夜早早睡下的考生还神采奕奕。

一早沈遇安就开始忙活起来,把昨晚连夜做的两道经义题誊写到卷子上。

稍微吃了点东西,沈遇安又开始做剩下的两道经义题。

下午太阳还没下山前,沈遇安做完了经义题。

此时,沈遇安就剩下一首诗了。

沈遇安不慌不忙地看了一下诗题。

晚上沈遇安修炼异能的时候,就把诗想好了。

第二天一早还没吃早饭,沈遇安就把诗写了下来。

只待卷子干了之后,沈遇安就可以交卷了。

申时初开始糊名交卷。

这个时候沈遇安已经练了几个时辰的异能了。

出了考院,大家寒暄了一会儿就回府学洗漱用饭,然后快速休息。

因为晚上还要入考场进行第二场考试。

时辰紧迫,大家也没精力搞别的。

夜里,府学的训导敲了几声钟,小厮把参加考试的学生一一喊醒。

沈遇安沉默地和同窗一同到了考院外。

十一日晚,乡试第二场如期举行。

这次搜身,沈遇安见搜子搜完身上,就屈身下来。

总不能和上次一样让搜子蹦跶着检查头发。

还是上次那搜子,等沈遇安一走,充满嫉妒地嘀咕:“长这么好看,还年纪轻轻考中秀才,可恶。”

沈遇安:

到了考棚,沈遇安直接假寐。

第二天一早,晨曦洒落在考院。

十二日,乡试第二场正式开始。

又是一沓卷子。

第二场只一道五经题,其余的题比较杂。

刑法、奏、表、告等好几道题,每题三百字以上,比第一场难上不少。

这已经是关乎官场上的题。

也是,只要考中举人,那便可以当官了,所以考这些实乃正常。

这些在府学都有教,因着桑学政及高知府的看重,府学学得更仔细些。

要不怎么说好的书院对学生来说事半功倍。

这些在那些私塾只能学个皮毛。

这也是沈遇安考中秀才后没有继续待在县学的原因。

不过刑法那道题倒是有些熟悉。

就是在县学的时候曹训导教的那个案件。

就是陈氏谋杀亲夫案。

这次的案件透露比曹训导说起的还多,但还是很有争议,让考生自行回答。

如何判那陈氏。

稍微一思索,沈遇安把想法写了下来。

张三死有余辜,念陈氏还有幼儿要抚养,其妻陈氏主观没有杀心,,,

大楚的律法由上层有权势的男性书写,对女性不是很友好。

比如说,妻杀夫,这可是死罪,可若是夫杀妻,情节严重才徒刑十年,流放千里。

轻一点甚至只坐几年牢。

如通奸,男女的刑法也是极为不公平的。

女性如通奸被抓,行髡刑[kun],可随夫家处置,杀之无罪。

而男性被抓,只行髡刑打几十板,有些甚至可以不用处罚。

虽说髡刑侮辱性极大,但性命无关啊。

沈遇安作为得利的一方都颇有微词,可见这刑法有多双标了。

写完,在誊写前,沈遇安想到桑学政先前说的主考官人比较迂腐。

最后,沈遇安还是写了下来。

这个案件最后都把人贬为贱籍了,要沈遇安说,应该无罪释放才对。

可他现如今无权无势,说不上话,沈遇安也不是冲动人,还是没把心中所有想法写上。

虽没有全部写下来,可主考官若是那等迂腐的官员,主站处死陈氏的话,那他这次的卷子怕是评不上多好。

沈遇安看着卷子长叹一声。

总不能再给弱势的女性一击吧。

写完沈遇安就不管这个了,他还有好些题呢。

一直到糊名的时候,沈遇安才松了口气。

这题也太多了些,还好他速度快。

每回都能提前写完。

这次出来,大家还有心情讨论那道刑法题。

“遇安,你怎么答的?”陈英看向一旁安静的沈遇安。

大家都看向沈遇安,在府学的时候,每次月考完,大家都以沈遇安的答案为准。

沈遇安想了下,淡声道:“我主张陈氏无罪。”

闻言大家有些意外。

陈英张大嘴,“你没听夫子说这次的主考官比较,呃,保守吗?”

没敢直接说主考官迂腐,陈英换了个词。

“夫子已经提前说过,不过我觉得那陈氏是为了保护儿女,再说那张三一个畜生,死不足惜。”

“我当然知道张三死不足惜,可你这么答,怕是名次不太好。”

沈遇安眼中没有后悔,只是正色道:“我已知晓后果。”

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颜青突然说道:“这有何怕的,我也是这么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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