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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山村借宿(1 / 2)

听完大师兄的话,四师弟夏简对小师弟李淑的敬佩之情,顿时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至于这些事,小师弟为何只跟大师兄说,却不跟他们说,他倒没多想。

小师弟向来如此,冷傲得很,很少和他们说话。

以前还因为小师弟的高傲,他们都不喜欢小师弟,如今看小师弟一身的本领,他们又觉得,有本事的人高冷些,再正常不过。

他们现在一点都不讨厌小师弟了。

李淑坦然受了夏简的夸赞。

他即便没有修为,却以一个普通人的定力,竟然也抵抗住了那锦鸡妖的魅惑,确实厉害,值得夸奖,便是古笙也无话可说。

在山里走了三天,终于走出了古笙熟悉的地界,离隔壁县不远了。

山脚下,似乎是个村子,隐隐约约亮着灯火。

二师弟春简一脸期待地问:“大师兄,要去村子里借宿吗?”

李淑明显也想,但他摇头道:“还是找个山洞过夜吧!”

但师弟妹们反对:

“大师兄,我不要再睡山洞了。山洞好小好湿,还有好多粑粑,好臭,还有好多好多虫子……”

“大师兄,我脚好痛……”

“大师兄,我鞋子裤腿都是湿的,我腿痛……”

这几晚都是找个山洞,随便对付一晚。

可因为下雨的原因,山洞又小又潮湿,里头还尽是动物粪便,地上洞壁上更是爬满了虫子。

别说师弟师妹们受不了,古笙这个现代世界来的人更受不了。

要不是为了那两千五百两银子,他早带着师弟师妹们打道回府了。

焦琴也受不了,也想找个地方沐浴换干净衣裳,可他家少爷说要住山洞,他自然要站在他少爷这一边的。

他怒斥一众人:“你们也太娇气了,我家少爷金尊玉贵地长大,都受得了,你们怎么就受不了了?”

这一点,古笙确实佩服李淑。

这一路上竟然没见李淑这厮抱怨过一句,也不是说他不嫌弃,山路泥泞,弄脏了他的靴子,他嫌弃。

路边的荆棘刮花了他的锦袍,他嫌弃。

山洞脏污,他嫌弃。

师弟师妹们在野外方便,他也嫌弃。

但再嫌弃,他也不曾抱怨,也不曾埋怨。

明明他才是娇生惯养的那个啊!

但即便如此,古笙也反驳道:“你家少爷当然受得了。他靴子沾了泥,衣衫被刮花,淋了雨,晚上休息的时候,有你给他烧洗澡水,给他刷干净靴子,给他换上更耐刮的干净衣衫。脏污的山洞,你给你少爷打扫出一块,干干净净,还铺上毡毯,点上熏香……”

谁跑路,衣衫靴子带一堆?还带着毡毯熏香炉和恭桶的?

衣裳靴子脏了就换。

到了休息的地方就沐浴更衣。

困了就睡在干燥的毡毯上。

三急来了,就用恭桶……

而他师弟师妹,只一套换洗的,另外就是从李宅弄来的那些不合身的衣衫。

这么天下来,不仅湿漉漉的,还脏污不堪。

不过,他们师弟师妹的穷和窘迫不是李淑造成的,他不会拿师弟师妹来反驳焦琴,他的师弟师妹,他这个大师兄来疼。

他大手一挥,冲一众已和泥人差不多的师弟师妹们道:“下山,借宿!”

师弟师妹们欢呼起来,跟在他背后七嘴八舌地道:

“大师兄,我能沐浴吗?我一身的泥。”

“大师兄,我衣衫都臭了。”

“大师兄,我都长虱子了……”

南方的春天,雨水多,又潮湿,人在外,风吹雨淋的,确实遭罪。

他们都走出老远了,站着一直未动的李淑才轻叹一口气,跟在后头慢慢地走着。

焦琴在一旁堆着一脸的笑道:“少爷,其实去村子里也挺好,咱们的吃食也不多了,正好去村子里买点……”

等进了村,古笙才发现,起雾了。

倒不是很浓,薄薄的一层。

众人在村子口第一户人家的院子前停步,古笙护着牵着矮马的二师弟春简,以及其他的师弟师妹们,李淑看了眼焦琴。

焦琴会意,上前敲门:“有人在吗?我等路过,天黑夜深,不知能否借宿一晚?”

敲了好一会儿,不仅无人应答,连灯都给灭了。

看来是不愿他们借宿了。

既然如此,只能找下一家了。

焦琴提着气死风灯走在最前头,一行人往村子里头走去。

即便是黑夜,古笙也能看出,村子不大,大概二十多户人家。

可点了灯的只有寥寥几家。

夜色中,古笙总感觉那些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看着他们。

可他扫视了一圈,并未发现异样。

难度是他的错觉?

这可太稀奇了,想他千年修为,不说感知如何敏锐,但至少还从未有过错觉。

难道是因为太累了?

连敲了好几家,都无人应答,直到第四家。

这家点着灯,虽然灯光不比萤火虫亮多少,但在这黑漆漆的夜色中,仍照亮了一小片天地,给人一种安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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