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叶莫在考察这个地方的时候,小镇的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都看过了,所以对这小镇的犄角旮旯都特别熟悉,所以哪里有好吃的也很清楚。
项伯伦和温徽茵跟着温叶莫三个人穿过窄窄的巷子,巷子是各种小碎石板铺的路,墙角边上长满青苔之类的,显得十分古朴幽静。
温徽茵没想到这小麻雀似得镇子,自己和项伯伦也走了一个来回,却没有发现还有这样的地方,忍不住举起相机拍了几张,温叶莫听到声音,忍不住回头,看到妹妹正举着相机,不由得会心一笑,温徽茵正好抓拍到了这个瞬间。
走了不到百米,就看到一个窄窄的木门,门一边开着一边关着,可以看见屋顶有袅袅炊烟升起,而在门外就能够闻到食物的香气。
温叶莫带着两个人进了门,还没看清里面的情形,就有人打招呼说:“温小哥你来啦?”
听得出这语气十分热情,温徽茵不由得心中微微诧异,哥哥的人缘好到了这个地步?
“是啊,今天我朋友和妹妹过来看我,没别的招待的,就领着上您这儿来吃个饭。”
那个声音似乎更快活了:“好呀。好呀,我马上就去准备。”
温徽茵的眼睛适应了屋内的昏暗之后,才发现跟自己的哥哥说话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男人的脸是酱色的,看得出常年在太阳底下劳作的结果,面颊有些瘦,但是看得出经历十分旺盛。
屋内只有一张桌子,不一会儿,出来一个穿着蓝色布衫儿的女人,端出来另一张桌子,这张桌子看得出是新做的,上面刷着锃亮的桐油漆,看上去跟这屋子还有些格格不入。
女人麻利的将桌子擦干净,又端来几把椅子,连声说:“坐!先坐会儿,马上就做饭!”
温徽茵好奇的看了看,还以为已经做好饭了,结果桌上只有两碗素菜。
温叶莫解释说:“这里的人生活条件差一些,也不天天吃肉,这家主人确有一手不错的手艺,腌制的腊肉之类的,都很有风味,有客人来才会做,我也是偶尔才发现的。”
原来这不是一个正经的小餐馆,只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家里,跟温叶莫混熟了,才同意让他带着人过来吃饭的。当然吃了饭也要给钱的。
项伯伦龇着牙花子说:“你这好小子,到了这里也是会享受的,今天我们可要好好长长见识了。”
温叶莫笑道:“那是当然,保证好吃。”
女人又端了几杯茶来,看得出她有些紧张,可能是很少看到生人的缘故,所以手在微微颤抖。
过了一会,男人拿了几块黑黑的肉出来了,一块是腊野猪肉,一块是腊野兔,还有一只腊野鸡,今天尽是吃腊味了。
“各位有没有什么要忌口的?”
比如说不能吃辣,不能吃花椒这种忌口的事情。
项伯伦笑着说:“没什么忌口的,怎么好吃怎么做。”
男人顿时放心了,说:“好嘞!一定给您收拾的妥妥当当的!”
说着,就把肉洗了几遍洗干净,然后放在一个树墩子做的高高的砧板上,嚓嚓嚓几刀下去,一只野鸡就分崩离析了,温徽茵就算是外行,也觉得这男人下刀利索的很。
不一会儿,一只野鸡收拾好了,放在旁边,据说等会儿跟新鲜辣椒炒,做成炒辣子鸡。
野兔给给嚓嚓嚓切了,换了一把刀切肉,切成薄厚均匀的一片片,温徽茵惊讶不已,这种生活条件不好的乡村,还能够有手艺这般好的人,真的是十分难得,给他们练习的机会并不多,所以能够做的这般干净利落十分不容易,温徽茵不由得对这顿饭有些期待起来。
男人先把腊肉放在像梅干菜一样的一种东西上,然后放进锅里蒸起来,另一边,又继续开火,先将鸡给炒了,不一会儿,屋子里飘起了一股呛人的却又让人迷醉的食物香气,真是让人矛盾。
温徽茵本以为还等上半天的,没想到男人做三个菜也就花了二十分钟左右,再加上一盘绿油油的青菜,看着也是让人食指大动。
项伯伦这种最经不得的饿的,中午也没怎么吃,这个时候哪里忍得住,说了一句我先吃了,就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块腊肉,那腊肉切得不厚不薄,外表一圈黑褐色,中间却还有些红,油浸浸的,稍稍靠近一点,就可以闻到腊肉的香气。
项伯伦吃进嘴里之后,就大声说了一句:“好!”
温徽茵默默地吃饭,先吃了一筷子青菜,青菜不出意料的十分清甜可口,这个世界的青菜都是这样的,所以也不用惊讶,接着又吃了一块鸡肉,这块鸡肉没有骨头,肉紧扎,很有嚼劲儿,却又包含着汁液,让人口舌生香,十分鲜美,一点都不输新鲜的鸡肉,而且味道层次比新鲜鸡肉还要丰富许多。
温徽茵这个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真的饿极了,几乎一整天没怎么吃饭呢!
温徽茵是不敢停下来,项伯伦在飞快吃饭的同时,还说:“要是大叔你开个餐馆,肯定能赚钱!叶莫啊,以后你们剧组的人还是请这位大叔做饭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不是?”
温叶莫看两个人都吃得十分开心,心里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说:“这个事儿我还没想好,反正要等到明年才开拍,明年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