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子中年老男人的油腻气息,一点不像是十几岁的小伙子。
周锦坤可还不知道自己让人给惦记上了,高高兴兴的到了单位,又开始了一天没事磕牙的工作生活。
直到晚上下班又在胡同口遇见了刘刚。
“锦坤啊,我们单位今天杀了不少猪,这猪血我特意留的,你拿着,明天周叔周婶儿就回来了,你把这猪血蒸了,这玩意可比鸡蛋都有营养呢,让周叔也补一补。”
刘刚如今接了他爸的班在镇里屠宰场上班,整天跟生猪打交道,猪肉啥的是别想了,都是供应各个单位的,就算是有多余的,也轮不到他占便宜买。
就这猪血,还是给他师傅鞍前马后的倒水揉肩才换来的呢,自己都没舍得往家端,直接就给周锦坤送来了。
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想找媳妇可不就得出点“血”才行。
“厄,不,不用了刘刚,这猪血你拿回去吧,我不要。”
看着刘刚端着一小盆鲜红鲜红的猪血站在胡同口等她,她怎么就觉得这么慎人呢,赶紧摇头拒绝。
猪血虽好吃,小命更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