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姑爷他,对意意还好吧?”
任氏想起他们成亲的那日,虽然潜意识里觉得,宸月大约是真的爱惨了意意。
才会那么无视一切规矩,只为了意意在整个婚礼中舒服。
可想想,谁新婚燕尔不是你侬我侬的。
又想到夜里丈夫与她说的话,心里到底还是为沈意欢担心。
白桃闻言,轻笑一声,“不满您说,姑爷对我家小姐,那是真的宠!”
任氏闻言,这才有些安心,一点点头一点自我安慰,
“如此倒好!”
“你家小姐她那么好的人,如今得遇良人,余生一定会顺遂如意的。”
“任夫人说的是,小姐她心地善良,以后啊,一定会过好日子的。”
“说的是!”任氏点点头。
想起 沈意欢将李今纾留着给她的事情,心里又琢磨着,将丈夫说过的话,跟她提一嘴。
总之,留个心眼儿,总比傻乎乎的被人骗要好的多。
哪怕,眼下宸姑爷对意意很好。
但一辈子那么长,总得为自己的以后,多打算打算。
“任姐姐,让你久等了!”
沈意欢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任氏正与白桃一起说着话儿。
任氏闻言,顺着声音望去时,只见沈意欢着一身杨妃色绣了蝶恋花的衣裙,如仙子般款款朝她走来。
头上斜斜插着一支粉色宝石步摇,与她一身衣裙相得益彰。
随着她的脚步轻移,金线绣成的蝴蝶与兰花,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栩栩如生,仿佛随时要从那绸缎上飞出来一般。
步摇上的粉色翡翠珠子垂直鬓间,被惯性带动,轻轻在耳边晃动,发出清脆而又悦耳的声响。
两枚同为翡翠的肉粉色耳坠子,轻轻摆动,更衬得她娇俏动人。
沈意欢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犹如涂了胭脂一般,白里透着粉,被太阳一照,整个人流光溢彩。
任氏瞧着,心中不禁暗暗赞叹。
好一个倾国美人!
任氏是过来人,自然知道,沈意欢这般模样,是何故。
从她的状态与打扮中,她突然就确信了白桃的话,宸月待沈意欢,是真的好。
否则,一个女人,不会在短短时间,就变化这么大。
“任姐姐,怎么不说话了?”沈意欢上前握住她的手,摸着她手心的茧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
“任姐姐,让你们在庄子上住着,一来清静,二来,是为了让罗大哥安心养腿,不是让你去受罪的。
你怎么能,亲自干活呢,你瞧瞧,你将自己一双手弄成什么样了。”
沈意欢双手握着任氏的,心说任姐姐嫁给罗大哥,也算是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多少年都不曾亲自动手做过什么脸,如今,却要她事事亲力亲为。
也是难为她了。
“哪里就辛苦了!”
任氏回握着沈意欢的双手,摇摇头,“其实,我觉得在庄子上过这样的日子,也很不错的。”
“不用应付那么多的明枪暗箭,心里比之前,轻松了不知多少。”
“以前虽然过着奴仆成群的日子,可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如今,真的很好,我很知足。
尤其,你让我有生之年,能够帮我的宝珠报仇雪恨,已经将我我从前埋在心里多年的愿望,实现了。”
想起自己过往的岁月,任氏不由得心生感慨。
曾经,她也如沈意欢这般,一心沉浸在甜蜜的情爱之中。
可随着宝珠的溺水,她与丈夫之间生了嫌隙,只是时光流转,那份炽热的情感终究在岁月的消磨中渐渐化为相伴的温情。
虽不至于夫妻陌路,但她心里,总过不去他与杀女仇人有说有笑的画面。
如今看到沈意欢如此幸福的模样,任氏真心为她感到高兴。
她脸上挂着温和而又真挚的笑容:“意欢啊,瞧你如今这容光焕发的样子,姐姐真为你高兴。”
“选错了不要紧,怕的就没有重新开始的勇气,姐姐盼着你,往后余生顺遂,儿女绕膝,与宸公子恩爱白头。”
沈意欢微微颔首,眼中带着羞涩与不经意的甜蜜:“任姐姐见笑了。”
“姐姐快坐下!”
“好,沈妹妹也坐!”
待二人坐下,任氏看着光彩照人的沈意欢,轻轻拍了拍她的手:
“这哪是见笑,姐姐是真心为你感到开心。
观你如今的状态,不用猜,宸公子定是将你放在心尖上了。
看你这般幸福,姐姐心里是真的为你高兴。”
任氏说着,迟疑了下,又将自己给韫儿与的鞋子拿出来,“意意,姐姐的一点心意,你莫要嫌弃。
这鞋子虽然不耐看,但是冬日让韫儿穿着踏雪,倒是合适。”
外面她用的是猪皮,可以防水渗进去的。
“任姐姐,让你费心了!”沈意欢摸着做工精细的小靴子,“原来姐姐的手,是这样变得粗糙的。”
“哪里有那个说的那般严重。”任氏摇摇头。
“其实,姐姐我最该谢的人,一直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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