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死没死?胡神?”
“他就是刘凌?见鬼他怎么看的见我们?”
史密斯和刘凌互相瞪视着对方,对着满脸无奈的姚霁,心中不约而同升起一种操蛋的感觉。
姚霁也是大感头痛,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进代国,后脚史密斯居然也来了!
史密斯其实不是第一次来代国,上一次研究中心出事姚霁被迫滞留在代国,也是放心不下姚霁的史密斯亲自前来迎接姚霁。
所以这已经不是刘凌第一次见到史密斯了,上次史密斯留给刘凌的印象,只不过是一个高大的背影。
他至今还记得姚霁看到他出现时欣喜若狂、一飞冲天的情形,衬得被留下的他,越发显得孤单可怜。
至于他的名字,还是为了挑拨两人感情、故意刺激刘凌的秦铭说的,秦铭用的是音译,对于刘凌这种古人来说,即使是神仙叫“死没死”也实在是惊世骇俗,心里自然而然就把史密斯代入到了人间阎罗王或是牛头马面那种神职的神仙上去了。
反正是邪仙!
刘凌还记得秦铭曾说过在他们的世界,女性有任意选择伴侣的权利,即便是有了肌肤之亲,也不代表一辈子就选择那一个人,又说瑶姬有个叫死不死的同僚一直在追求他,只有他才和瑶姬最为般配……
就他,也般配?
刘凌冷静地打量着“死不死”的外貌。
只见这“邪仙”一头金色的短发,颜色像是官府里刚刚炸过入库的灿金,在阳光下闪耀着简直能刺瞎人眼睛的光芒,而且其色泽之莹润,让刘凌这个凡人都觉得诧异。
除此之外,无论是碧蓝的似乎能把人吸进去的眼眸,还是真正称得上“刀削斧凿”一般的硬朗五官,都让刘凌油然生出极强的警觉性。
虽然刘凌的五官在汉人中一直算是另类的挺秀,而且继承自母亲的血统也让他的身高比寻常人更高,但和史密斯比起来,他那“立体”的五官简直和平板其实也就差不了多少。
就连刘凌在这个时代最自傲的“身高”,在史密斯面前似乎也成了算不上什么优点的东西。
如果说秦铭和成年的刘凌差不多高的话,史密斯一米九的个子就让刘凌这个看惯了别人头顶的九五之尊打心底不爽。
居然比我还高!
警报!
警报!
假如内心的语言能够浮现出来,刘凌的头顶上应该全是这样的词汇。
即使古今审美不同,但对美的感悟是人类共通的东西,史密斯这种经过无数代基因优化,来自微调自己五官比喝水还容易年代的男人,天生就已经作了弊。
似乎是注意到刘凌在打量着他,史密斯看似随意的挺了挺胸,剪裁利落又修身的上衣立刻包裹住他上身结实的肌肉,在柔软的衣料上如同浮雕般呈现出完美的肌肉线条。
和刘凌这种天生练武锻炼出的流线型肌肉不同,西方人种的肌肉向来是血脉赍张而充满爆发力的,史密斯不经意地调整了下站姿,像是模特一样的站立着,贴身的上衣和线条明快的长裤将他倒三角大长腿的完美身材,完全的显露在了刘凌面前。
刘凌发誓自己还看到他扭了扭胯,刻意将什么摆了下。
简直是恬不知耻!
就算是秦铭,也没穿这种恨不得把衣衫都撑破了好赤/身/露/体的羞耻衣衫!
感受到刘凌的怒意,史密斯挑衅地挑了挑眉,笑的越发灿烂。
他的笑容是那种极为磊落的俊朗,和秦铭总是不自觉冷笑或带着高傲别扭表情不一样,即便刘凌知道这人对姚霁有非分之想,看到史密斯的笑容却也还是生不出什么恶意来。
对着秦铭那种恨不得将他揍扁的愤怒更是没有。
“一个虚拟的古人,不知怎么看得见姚霁了,居然也有非分之想,就他,也般配?”
笑的阳光万里的史密斯在心中嘲笑着。
“看看他那可笑的袍子,哦,也许他也有健壮的躯体和强健的体魄,可穿着那一身跟睡衣加浴衣没区别的衣衫,简直就像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木偶玩具!啧啧啧,他连闪耀着明亮颜色的头发都没有,眼睛既不璀璨也不色彩美丽,女孩子们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家伙?还不如在家玩古董娃娃!”
史密斯这般想着,眼里的笑意闪烁。
然后,他就看见刘凌那既不是五颜六色也不璀璨光亮的黑色眸子越来越幽深,越来越可怕,简直就像是恶魔降临在他的眼睛里……
啪!
教养好到没办法生“死不死”的气,只能跟自己生闷气的刘凌,竟硬生生将龙案的一角捏的粉碎。
“刘凌!”姚霁不知道为什么两个眼神一个对视,史密斯就动了动身子,刘凌突然就捏碎了案角,惊得叫了起来。
她有些焦急地伸出手去看看他的手有没有事,手指却毫不意外地穿了过去,这才想起来他碰不到自己。
“你不是随身带着酒嘛!把手掌里的木刺挑出来,用烈酒消个毒!你发什么神经,你的手还要批折子的,手受伤了又要和那些言官交代!”
刘凌看着对他嘘寒问暖的姚霁,嘴角一点点扬了起来。
于是乎,恶魔飞了,天使踱着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