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姑娘有所不知,这荔枝虽然美味,但却难以保存,若没有冰块,只怕连两日都放不得,若不然我们也将这果子卖到其他地方换取钱粮了。”那推小车的商贩一脸无奈。
谁都知道行商行商,做的就是买东买西的生意,荔枝味道绝佳,又是当地特产,别的地方没见过,谁都能想到拉到其他地方能赚大钱。
可偏偏这荔枝极难保存,就算有冰块也不过几日时间,更别说冰块罕见,在夏日想喝冰水都只有那些有钱的老爷才能喝上,用冰块来保鲜?有钱也没人敢这么造啊。
刘季买下两斤,便带着夫人们离开,又去街上买了些胭脂水粉,逛了一圈,只觉得没意思,这才返回客栈。
刚来到店门口,却见一个人影从店里被丢出来,只见那人衣衫褴褛,络腮胡子,背后背着一把大铁剑,腰间别着一个酒葫芦。
“好你个燕柏林,又敢来我们店里偷酒喝,下次再来非打断你的狗腿。”店小二撸了撸袖子,在那人身上踹了两脚,方才解气,返回店里。
燕柏林脸上多了个鞋印子也毫不在意,只是打开自己腰间的酒葫芦,全部往嘴里倒去。
“御剑乘
风来,除魔天地间。万杯醉不倒,逍遥天地间……”
燕柏林喝醉之后迷迷糊糊便在酒楼门前昏睡过去,甚至还打起酣来。
刘季却隐隐间间听到口中吟的两句诗,不由得大惊失色,此人口气居然如此之大,再看那背后铁剑,虽然看上去锈迹斑斑,但刘季却能感受到杀伐之气。
“此人定然不简单,也罢,今日便结个善缘。”
刘季如此想到,便招呼店里小二出来,给了他们十两银子,让他们把燕柏林抬到阴凉处休息,又让他们给燕柏林的酒葫芦中添满酒,便带着夫人们回房休息。
在甜水镇一住便是三日,期间刘季也曾寻找灵珠下落,却都一无所获,最后刘季也确定灵珠不在镇上,但却打听了不少的有用信息。
甜水镇外方圆百里都是山林,唯一的人群距离地便是一个名为孟氏的氏族部落,只是部落中人非常排外,尤其排斥汉民。
不过这也无法阻挡刘季,刘季给掌柜交了半个月的房钱,告诉他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房间先给他留住了,别再转给他人,这才带着夫人们离去。
出了镇子外面便是广阔的树林,刘季沿着前人走过的小路
,朝着孟氏部族走去。
不过此地天气实在闷热,尤其是在树丛之中,一到晌午,水汽弥漫,四处也没有风,就是如此的闷热。
好在走到半道上是遇到一处茶馆,店家五大三粗,身上还刺着一只老虎,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
但天气实在闷热,加上刘季也并不惧怕,便走了上去,讨要几碗清水。
“店家,快些拿酒菜来,这鬼天气,当真热死个人了。”
刘季正喝着水乘凉,这时一个粗里粗气的声音传了过来,却见此人身材高大,一身强壮腱子肉,腰间别着兽皮。
刘季知道这是部落打扮,部落以山中野兽为食,每凡打到野兽,便将兽皮剥下拿去镇上换钱,肉则风干当做粮食。
那店家说道:“只有些牛肉了,其他没有。”
像这种山野只见开店,本来来往之人就少,店家自然不会准备多少食物,好在那人也不挑剔,点头说道:“牛肉便牛肉吧,先来上二斤。”
店家便切了二斤牛肉,只多不少,又给那高大男子倒了慢慢一碗酒。
男子嫌弃,一拍桌子怒道:“你这店家好生无礼,是怕我给不起钱还是怎地?只倒一碗,可是将我当猫喂
随意打发了?”
那店家却说道:“客官休怒,只是我这酒酒劲力道有些大,喝下三碗连路都走不动,我看客官还要赶路,便只给一碗。”
那男子哈哈大笑,一口将碗中美酒饮下,只觉得头脑一下子变清凉了下来,开口赞叹道:“好酒,虽然没有什么香味,但烈的够劲,正适合我等江湖中人。”
如此说着,那大汉催促店家倒酒,店家一脸无奈,劝道:“好汉确是好酒量,不过我这酒又唤出门倒,喝的时候没有知觉,要不了多久就会醉倒,若是客官醉倒在我这店里,可没有留宿的地方。”
魁梧大汉见店家扭扭捏捏,一把将腰间银两拍在桌上:“店家你只管倒酒,银钱管够,若我醉倒了,你便将银钱拿走了,也不必管我,就丢在这山间喂野兽也罢。”
那店家从未见过如此不听劝之人,心中也没有办法,只能将酒倒满。
魁梧大汉一连喝了十大碗,牛肉也吃了二斤,只觉得酒足饭饱,神清气爽,便丢下银钱,正打算行路。
店家连忙阻止,开口说道:“壮士,切莫再走,前方有猛兽出没,最近已经死了好些人,不若再等待片刻,等人手
多了,一同前行才好。”
魁梧大汉只觉得这是店家想要哄骗他,让他多留片刻,赚些饭钱,也不理会,勿自说道:“有猛兽更好,正巧最近手头紧张,若那猛兽敢来,我便叫它有来无回,剥了它的皮,换些酒钱。”
说罢便朝着远处走了,刘季看着天色逐渐暗下去,也不做停留,若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