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公公走了之后,众人都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林墨。
搬家产要搬三个月?
这明显是夸张了吧。
就算先生富可敌国,也不能这么夸张吧。
先生这是明目张胆地拖延时间,可那老太监,竟然毫无脾气地走了!
先生都扇了他几个耳光,他能不走吗?
还等着吃饭?
村长余粮、菜哥、李蛋等人内心都惊呼。
他们知道先生能力强,胆子大。
但这种纯属于胆大包天,简直颠覆他们的认知。
要不是扇阎公公耳光的是林墨。
换成任何的一个人,那人一定是疯了!
精神错乱了!
待人群散去之后,杨梓走到林墨身边。
“当家的,无论你去哪里,做什么,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杨梓抚摸着里面的后背。
林墨家里有多少家产,别人不知道,但杨梓就是再清楚不过了。
别看林墨家大业大,每日收入大几千两银子,但花得也多,林墨所请的人,工钱都是高高地给。
另外,铺水泥路用了十几万两银子。虽说林家还有不少的家产,但有护卫队当搬运工,用不了三天就能搬完。
再算上到京都的路程,也就是十来天的事情。
“我能去哪儿?我哪儿都不去!”
不好意思,林墨摊牌了!
他就是不会去京都!
三个月,只不过是拖延时间,三个月后的天下,指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
到时候皇帝自顾不暇,还会功夫来理他这个闲散人。
“当家的,你为我已经做得够多了!这次我不能这么自私,我承认我想留在新义村,可这一次,我还是决定跟着你去京都。”
杨梓从后面抱住林墨,泪珠从脸庞滑落。
卧槽,我只是不想当狗,你就这么感动?
林墨明白了。
果然,女人都不喜欢当狗的男人。
无论是舔狗、单身狗、还是别的品种。
杨梓安慰完林墨之后,贵太妃又来了。
她泪眼朦胧地瞧着林墨。
这段时间,她为林墨做侍女。
可与林墨的感情,一直保持在不温不火的状况。
她本来心里想着,我一直为你洗脚、按摩、铺床叠被。
这样都感动不了你,也就慢慢死心了。
可谁曾想,今天阎公公来宣旨,要林侯爷到京都任职。
这谁都知道,是当今皇上,还是不肯放过自己。
林墨一旦到上京都。
那意味着,她再也没有了庇护所。
新义村,再也不能收留她了。
若她也随林侯爷到京都,那胡赢势必会想办法铲除她。
毕竟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就算胡
赢不找她,她也说不定会先忍不住,提着刀冲进皇宫找胡赢。
可如果在新义村,千里之遥,或许能让自己在岁月中慢慢淡忘。
林侯爷他拒绝了到京任职,起码从态度上来说,他是抗拒的。
他心里还是一直放不下我。
他一定知道,他一旦去京都,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进入生死边缘,甚至随时命陨火炕之中。
林墨啊林墨!
你故意说要搬家产三个月,就是为了拖延时间,想让我考虑离开你吗?
贵太妃此时豁然明白。
这个表面上什么都不说的男人,背地里却为她思虑如此周全。
夜里,林墨在书房,贵太妃也走了进来。
林墨就纳闷了,现在还没到睡觉时间,你不用这么快给我洗脚按摩吧?
谁知贵太妃一进来,便跪在林墨脚边。
“侯爷,您的恩情我这辈子恐怕也无法还清,你要去京都便去,不必顾忌我。”
贵太妃认真的眼神,泪光盈盈。
林墨都懵逼了,老子怎么就顾忌你了?
老子不就是不当狗吗?
怎么有把你感动了?
“贵太妃,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林墨直言道。
贵太妃表情微微变化。
随即,完全明白了,像他这种死要强的男人,怎么会承认自己是
为了一个女人,跟朝廷翻脸。
还是为了一个先皇的妃子。
他怎么说也是一个侯爷,抗击西蒙国的英雄,怎么会承认,爱上一个前朝妃子?
而我,又怎么能逼他承认,做出这么狠心的事!
呜呼,我真太不识趣了。
贵太妃又为自己一时冲动而后悔。
“林侯爷,我明白,我不会再拖累你的,我一定会离开新义村,不会再为你添麻烦了!”
贵太妃决定了,她要离开!
林墨能保得了她一时,保不了她一世。
胡赢虽为北武朝的王,但远在边境的藩王,却有着能与之抗衡的力量。
一念至此,贵太妃决定书信两封。
分别给西南部的韩王胡峰山,和东川半岛的胡水林两个藩王,希望他们派兵来接她。
“你想什么呢?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