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
堆满整个仓库的物资,已经全部消失不见。
地上躺着一具具尸体,尸体要害处中弹已经死亡了。
李灰赶紧拨打了上级的电话,连忙说明这里的事情。
等他将事情交代完之后,李灰又是一阵害怕。
刚才看着文质彬彬帅气的年轻人,就是从地狱来得阎王。
胡鑫一口喝着酒,一口看着远处的风景。
酒是一瓶五粮液,味道醇香厚重。
“堂主是不错,可每天自己要出来干活,说实话还是有点累,等我当上了副帮主,就不用抛头露面了。”
胡鑫心情很好,享受这份安逸。
以前他只是一个劳改犯,出狱找到工作,很多时候干一天就走了。
稍微干的时间长久一些,胡鑫会跟人起冲突。
往往都是他打架打赢了,不得不赔给人家钱。
胡鑫还喜欢喝酒,每次喝酒都喜欢砸东西,打人。
在一起十几年的女友,受不了胡鑫的脾气跑掉了。
后来胡鑫破罐子破摔,加入到了当地咸安帮。
咸安帮的情况不是很好,在帮派里的人往往是九顿饿六顿。
有时候运气不好,九顿吃个一顿。
加入半年的时间,胡鑫瘦了整整三十多斤。
最惨是咸安帮经常被扫,导致很多成员进入到局子。
胡鑫正觉得这辈子完蛋时候,冰河末世发生了。
他想要得女人,食物,地位等等,全部都有了。
“等我当上了副帮主,就想办法干掉帮主,当咸安帮第一人。”
胡鑫喝了一点“马尿”,开始豪情壮语起来。
一辆熟悉的货车停在他的身边,从车上走下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