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没用的。
他说我吓人,要不是在白天,他肯定以为自己是见鬼了。
还说,我一张嘴说话,脸上的粉就往下落……”
乔氏之前觉得闺女这么穿,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确实是娇娇弱弱,挺好看的。
现在听到这话,她又仔细回忆了一番闺女的穿着打扮,顿时无话可说。
之前没人说,她就没往这方面想。
现在仔细想想,可不就是和鬼一样吗?
她家香香肤色偏黄,穿白衣,显人黑。
可以说,脸和衣服,完全是两个颜色。
为了能衬得上衣服颜色,也为了人能显得娇弱一些,可不得尽量将脸涂白点?
先前她们见到的时候,香香都没说话,所以倒也还好。
但这粉涂多了,一开口,自然会往下掉……
想清这些,乔氏也知道,是自己疏忽了。
奈何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无用。
既然百里铮这边行不通,那就换一个便是。
城里的那些大家闺秀,到十七八才嫁人。
她家香香还得过两月才十六。
这找婆家,还有时间,压根用不着慌。
说不定,哪天有个家里官比百里铮他爹还大的公子,看上她家香香呢?
不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吗?
那到时候,百里铮面对她家香香时,还不得巴结讨好?
想到这里,乔氏狠了狠心,说:“香香别哭了,区区一个县令公子算什么。
你等着,等灾民的事彻底解决后,娘带你去府城。
到时候咱找个知府的公子,回头让百里公子反过来讨好你。”
本来还伤心中的苏香,听到这话,也停了哭泣。
“真得吗?娘你要带我去府城?”
她连县城都没去几次,更别说府城了。
听族叔说,那里很大很繁华,比十个兰霞县加起来都热闹。
要是能去那,她自然是喜欢。
但找一个官宦家的公子,嫁给他为妻的可能性,并不大。
她对自己的身份,有自知之明。
之所以想勾搭百里铮这个官宦子弟,是因为他要住在这边,而她有机会多接触。
再加上,他眼神不好使,都能看上苏蓉蓉了,那她为何不行?
可谁知,这第一次见面,没能给对方留下好印象……
想着,苏香又开始难过。
不说别的,百里铮是真的长得好看。
好看到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知道他眼睛深邃,眉峰立体,鼻梁高挺,嘴唇饱满。
可以说,每一处都长在她喜欢的点上。
从小到大,她从未见过这么俊俏的公子哥儿。
只一个照面,她就喜欢上了。
可是,那个人却讨厌她……
门外的乔氏,不知道她又在默默伤心,闻言连忙保证:
“对!香香你别哭,回头娘就带你去府城。
嗯,年前去,到时候去那边买年货。”
苏香对百里铮可没什么感情,会伤心难过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被说,加上或许有些不甘罢了。
这会儿听她娘再次保证带她去府城后,那点不愉快,就让她抛之脑后。
“娘,我也大了,得准备嫁妆。
到时候去府城后,你要是手头宽裕,给我买一两件像样的东西行不行?”
乔氏手里哪里还有什么银子?
之前要东拼西凑,才能免去一个服徭役的名额。
也就意味着她手头最多也就五六两。
这些银子,搁在平时,肯定算多。
但苏蓉蓉没死这事,她已经赔出去了一两。
加上苏香的伤,还有她自己以及苏达请大夫看病,也花了不少。
现在手头能动的,也就三两多罢了。
刚才她说去府城,也不过是想自己花点路费,然后去收养苏锦辉的族人家吃住。
所以,一听苏香要钱买东西,她沉默了下,才回道:
“娘手头要是宽裕了,肯定给你买。
好了,你快开门,让娘看看你的手。”
苏香的手,之前被苏蓉蓉弄断了。
但她到底是烂尾文中女主,是幸运的。
门板只砸断她左小臂中间的骨头,在大夫接好后,愈合得比谁都快。
不过是短短几天,她的手虽然没痊愈,但已能活动自如。
乔氏怕她伤心之下,没轻没重又把手给弄伤,才想要检查一番。
而彼时的苏蓉蓉家,午饭也已接近尾声。
有话想和百里铮说的她,在等大伙儿吃得差不多时,开口了。
“锦鸿,你的手还没好,勺子吃饭也不利索,慢慢吃,别着急。
荞荞,你看着你大哥吃,等吃完,扶他回房间,再把碗筷和锅洗了。
记得把锅洗干净点,晚点大姐要给铮哥再卤些下水。”
这几天三观一再被自家大姐震住的苏荞荞,很是乖巧点头。
“好!”
苏蓉蓉转头看向苏蔓蔓:
“蔓蔓,铮哥说,过几天咱这边也要下雨了。
你去做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