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是一位老仆做的,色香味……那是一个也没有。
菜色不多,一荤三素,三个素菜还是在一个大盘子里盛着,在沈府时,沈雪禾最简单的早餐,都有六菜两点心一汤。
沈雪禾看着眼前的午饭,嘴唇微抿,但她并没有说什么,拿起筷子吃饭。
倒也不是有多难吃,就是不够美味,没什么滋味儿。
陆存解释道:“做饭的是花婆婆,她年纪大了,舌头不灵,眼神也不太好。”
他看出了沈雪禾的将就,温声问道:“后悔了吗?我家条件不好。”
“我目前无法给你提供优渥的条件,你跟着我,必然是要受苦的。若你想回家,我不拦着你,也不会向外人说些什么。”
但是和离……那是不可能的。
陆存的嘴角微微弯起,端的是一副好说话的样子。
沈雪禾摇了摇头,她从小吃的药比吃的饭都多,对食物的忍受程度很高,而且,是她自己要嫁来的。
她诚恳地对陆存说:“你不嫌弃我病,我也不嫌弃你穷。”
其实陆家已经比绝大多数人家富足了,但沈雪禾从小金尊玉贵,娇养长大,自是没有见过更穷的人家。
沈家先辈经商,曾是江州豪富,这几代才出仕入京,家底厚实,她早逝的生母,是安国公府的大小姐,嫁妆丰厚,不仅有田地商铺,还带来了许多精心调教的奴仆。
所以,在沈雪禾眼中,陆家真的很穷。
沈雪禾看了看四周,问道:“母亲呢?”
她还没有见过自己的婆婆呢。
“娘向来不与我一同用饭的。”
沈雪禾有些好奇,陆家只有两个主子,怎么还要分开用饭。
她的眼眸清澈,陆存一眼便知道她在想什么。
“娘嫌弃家里的饭不好吃,每到饭点,都会去别人家……做客。”
陆存的母亲,方雅芹,名字和本人毫不相符,她为人大大咧咧,做事风风火火,一到饭点儿,拿起家中的食材,闻到谁家的饭好吃,便去做客了。
沈雪禾眼前一亮,还有这种操作。
是不是她也可以……
既能吃到好吃的,又能看到很多人。
可是她没见过婆婆,也不知道婆婆好不好相处。
据说她娘在世的时候,就与祖母的关系不是很好。
不过,沈雪禾自信满满,她觉得自己很招人喜欢的。
饭后,她回屋睡觉,心里想着,等她醒来以后,一定要去见婆婆。
她的身体不好,较之寻常人,更容易乏累,睡眠质量亦是不佳,浅眠多梦,每日需要睡很长时间。
——
靖朝的商贸盛况空前,繁华遍布城乡,市场星罗棋布,无论行至何方,皆可见货物琳琅,交易鼎沸之景。
一位身材高大、肩宽背直的妇人穿梭于菜市之中,长发被木簪拢起,露出干净利落的脸庞,她挎着竹筐,步伐稳健有力,站定在一家摊贩前头。
“这位大哥,今年的杏子熟的挺早啊,瞧着就新鲜。”
“大妹子,我家的果子可是出名的甜,要不要来上几斤?”
方雅芹弯下腰,摸了摸硬软,又凑近闻了闻,心里便有数了。
“本来只想买一斤尝尝,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我就买上五斤吧,就是这价钱……”
“妹子你看看,别家都是这么卖的。”
“哎呀,你多让点,我下次还过来,再给你介绍新客。”
“我看妹子眼熟,常在这买东西吧,行行行,减上两文钱,就当是交个朋友。”
方雅芹挑挑拣拣,选好一称,正好五斤,不多不少。
卖果子的摊贩惊叹道:“哎哟您这手就是称,欢迎下次再来啊!”
方雅芹笑容满面,从袖中掏出铜板,数了数,递给了摊贩。
倒也不是缺这个钱,她就是喜欢讲价,打小养成的精打细算,改不了啦。
再说了,别人都讲价,就她不讲,她不就亏了嘛。
方雅芹多逛了一会儿集市,眼瞅着日头快下去了,这才回到家。
她听儿子说了,她这个儿媳妇,可是个体弱多病的娇娘子,她看儿子都觉得他生的文弱,更何况被他说娇弱的沈雪禾,怕不是手一碰就碎了。
反正,能不接触就不接触,能不在家就不在家,万一她把儿媳吓出个好歹,她儿子不就成鳏夫了。
方雅芹出身平民,家里人都有几分武艺,她也学了几手,加上身强体壮,在一次意外中,英雄救美,获得了陆旷的倾慕,嫁给了他。
所有人都说她是高攀了,方雅芹没觉得自己有啥高攀的,陆旷当年都二十七了,她都没嫌他老呢,是老陆自己死皮赖脸非要娶她的。
老陆活着的时候,她就不招京城贵妇小姐们待见,她们觉得她野蛮粗鲁,儿媳出身高贵,想必和她也不是一路人。
方雅芹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意,住在京郊,无人管束,比之前不知自在了多少,虽然没有以前大富大贵,但也不缺吃穿,街坊邻居也有人情味儿。
她走到家门口,想着自己的嗓门大,为了不惊扰到儿媳,她特意没有叫看门的李伯,放缓脚步,自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