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禁止以任何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包括安抚者和匹配者。
第三条,禁止妨碍家庭成员事业发展,每一位家庭成员的事业都应该得到支持。
第四条,禁止限制家庭成员人身自由,家主可以限制不超过三天。
宋屿还给自己留了个小小的后门,毕竟这三个从前都是悍将、悍匪。
……
第十条,匹配者私人星币少于两万,可以主动找家主索要;需要任何家庭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可以主动找家主申请。
一共列了十条,都是类似的条款,写了很多禁止、必须,但看起来并不很严格。因为即使宋屿不特意列出来,现在也是这样的。
只有姜堰能看懂,因为姜红莲和她那几个亲朋好友的爱好,藏得并不隐秘,姜晏甚至能在每一条上寻找到对应的人。至于第十条,看见的时候姜晏脸上一红,他最开始找宋屿要过一次星币,就是那次,让他认定了宋屿是与姜红莲差不多的人,后来宋屿忘了再给他,他也倔强地再也没开口。
显然,十几天的监禁没给宋屿造成太大麻烦,反倒是那天听见的谈话让她很久不能忘。
虽然管不了别人家,但她觉得至少这些事不应该出现在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