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淹的惨剧发生。
至于最后的处理结果,也算是“大快人心”吧,当地官方的主要领导和矿主,基本被一锅端了。
——大家记住一句话,铁总在任的时候,官员是有死刑的!
对于此次矿难透水事故的、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当地县委书记死刑,县长被判有期徒刑29年,副书记判11年,副县长判14年,……
滇村首富、桂村矿王黎东明数罪并罚,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不过,他并没有坐“满”。
嗯,你也可以认为,他是花钱买了一条命。
其数亿元非法采矿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所以,有可能被判处极刑的、那个“涉黑”罪名,最后被取消掉了!
受此事故被牵连处理的,还有当地县里、地区行署及相关部门、桂村副村长以及相关部门等等的一大批人,总计有128人,受到了上至死刑下到纪律处分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其中有五十多人被撸掉了“帽子”,这些人,都是在南丹矿区分过一杯羹的!
还有桂村当地不少其他的矿企,也受到了此次事故的波及,被搂草打兔子,顺带手的收拾了一波,抓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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