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想栽赃陷害,但是最后没有成功。
也就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泡泡糖被老师收走了,她应该没有了吧?
但是还就错了,她还有!而且是整整的一盒子!也不知道她带那么多干什么?难道还能卖不成?
刚好午休吃过午饭了,我们又不能出去玩耍,我就在位子上画火柴人,画完了再擦掉,擦掉了再描一遍,就很无聊的行为,但很打发时间。
老师让我们赶紧把书上的字认全了,她下午会安排时间挨个过筛子检查,我因为上一次过的很慢,就不得不把本子收起来看书了。
偷姐问我吃不吃泡泡糖,我第一反应是不吃,但是她突然很热情,就非要往我嘴里塞。
但是味道和我吃过的不一样,这很明显是被嚼过的!
我想吐出来,但是她又按着我,我比她矮,力气也使不出来,就在位子上扭动着。
老师过来了,但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批评了我,还说我是多么多么的贱皮骨,吃人家吃剩的东西。
当然还骂了其他的话,越说越难听,之后我就掉眼泪了,偷姐就在旁边一直笑,是那种得逞的笑。
当时老师就把位子换了,把我们分开了,她如愿的和她的好友坐在了一起,但是我被换到的新地方又往班级后面去了。
同学也怕摊上事情,因为偷姐虽然偷东西被人指指点点,但她也有几个小跟班,班里的人也不是很想惹麻烦上身。
本来换了位置之后心情就不是很好,下午考读新字的时候就错了一个,这也给了老师再次批评我的机会。
她说让我第二天上学带全班同学的泡泡糖,要是不带就不用来了,要不然就让家长来学校。
我回家和我妈说了,我妈说让我去学校,如果老师让她去了再说。
但是刚好那天学校下水道堵了,整个学校都是水了,那天就发校讯通告诉我们停课一天排水。
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老师没有伸手管我要糖,但是她换了其他的惩罚。
她让我把她指定的几首学过的古诗抄写二十遍,要求我用当天的时间完成,要不然放学就不要走了。
好在我用下课的时间紧赶慢赶的完成了。
反观罪魁祸首依旧笑呵呵的,老师没有对她做出任何的惩罚,虽然我心里不甘,但也只能这样了,毕竟转学很麻烦的。
而且就算转学了,也未必会遇到好老师,所以说父母还是那个意思,能念就念,不能念的话就回村子里面,再不行就回家种地吧。
很委屈,所以说后来很长时间就算有零花钱了也绝对不会买泡泡糖了。
再后来都高中了,那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在晚自习的时候又开始吃上泡泡糖了,那也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