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此地不宜留(1 / 2)

吃饱了才到时候好有劲儿看笑话。

蒲月问:“小姐,您不伤心吗?”

叶浅夕觉得有些冷,伸手将被子里包裹的汤婆子取了一个出来坐到床边暖着,“自古道‘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皆为读书人’他会变心有何稀奇。”

母亲常言世间男子多为薄情之人,易被权色所诱,利欲熏心。

早已提醒了她,若是所托非人,倒也不必伤怀,弃了便是。

只是这弃,也不能叫人占了便宜。

还好,她早有防范。

如今,只是为父亲的看人的眼光而伤感,掩起手帕轻咳。

“是啊!”蒲月一边忙碌着,一边抱怨,“这屋子这样冷,将军竟毫无所动,他如此不细心,看在老爷的份上也不能这样无情啊!”

叶浅夕的父亲叶舟,隐去姓名,在军中只担任小小副尉。

每每回朝他便驻留军中,不愿将自己的功绩上报。

助他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到战场杀敌,再到成婚时便已成为小有名气的六品校尉,原以为对他有恩便会对她极好…

蒲月愤愤不平,手里的动作都大了些,“老爷与他在军中日夜相伴八年,竟看不出他是这样一个绝情之人。”

“绝情?人才有情,你看他算吗?”

若不是父亲认为他为人老实忠厚,怎会草草出嫁。

蒲月噗哧一笑,小姐这样想得开不用她忧心了。

“哎,夫人去得早,老爷又…老爷武功高强,怎的不是这个狼心狗肺的人先战死?”

叶浅夕满目哀伤,“父亲这次去战场许是就没打算回来。”

母亲离世后,父亲郁郁寡欢,那时她只有十岁,若不是因她年幼,父亲早已随母亲而去了。

她想起半年前父亲给她写信,他受了伤十分想念家乡,她连夜赶往燕南。

见到父亲时他一脸忧色,依依不舍的模样,“我只是后悔,为何那时我没有多待几天,或许可以救下的就是父亲。”

蒲月眼中含泪,“小姐,眼下不是伤心的时候,如今这样的局面,咱们该如何打算?”

叶浅夕轻抬玉手,将长袖轻撩,腕上那如蛛丝般的银色细纹已经蔓延至手臂,收到他要再娶的家书后没多久她便中毒。

这二者必有联系。

顾言知的冷心冷清着实令人作呕,这破地方她是一刻也不想呆,“自然是离开,还有…为自己解毒。”

可她着实不太在行。

蒲月有些心疼她,她本就不该被闺阁所束的女子,“小姐您去哪我便跟着去哪,我保护你,您不会有事的,一定能找到方法解毒的。”

那时,若不是她将茶碗打碎小姐割伤了手,怎会中毒,可那茶盏竟无从寻找出处。

叶浅夕知她在自责,“这不怪你,那蛊毒连我都没有察觉,是我学艺不精。”

虽自幼跟随母亲学医,母亲却鲜少让她触及毒术一类,困于这深宅之中又不能游走四方精进医术,才会拖延至今。

她叹:“我不确定是不是他要我死,总之,此地不宜久留。”

原本该三月内毒发的,硬是拖了半年,再无头绪她真的要将命也丢了。

蒲月气愤地将火钳扔在地上,“男人真是靠不住。”

叶浅夕望着这个随自己吃了些苦头的丫头,含笑:“蒲月,日后这个宅子的人你也不必客气了!”

蒲月欢声:“小姐,您真通透。”

“蒲月,晚些时候去找卿染,他不是处处维护脸面么?好好算算他欠我多少银子。”

爱财之人夺其财,爱权之人抢其权,至于好面子之人嘛!

自然是要让他颜面扫地。

正当她躺在罗汉榻上昏昏欲睡时,养母顾林氏匆忙而来。

林氏不像顾言知生母沈氏那般文采卓然,她不识字,但却嫁了个秀才,最是喜欢拿捏旁人。

叶浅夕微微抬起眼皮看向她,“浅夕有恙在身,恕不能见礼还请婆母见谅。”

林氏站在离她稍远的炭盆旁,并未亲近,露出满脸堆肉的笑:“你我之间如同亲子,何须见外呀!言知得胜归来立了大功,圣上大赏,门客众多我才无暇来看你。”

蒲月翻了个白眼,得知老爷去世,小姐病重,这一大家子人从未有人来看过小姐,如今倒是装什么。

见她不冷不热的态度,林氏劝道:“浅丫头啊,你有何想不开的,待郡主嫁进府,你一样可以安心在此养病,就这样安稳度日享清福,日子多潇洒。”

叶浅夕未料到她会这样直白,她起身坐直,理了理褶皱的衣衫慢条斯理地问:“婆母可是见过郡主?”

“郡主可是皇亲不像咱们,不懂规矩,她可给我们宅子送了不少珍贵物件,绫罗绸缎,人参燕窝,那是满箱满箱。”

她暗嗤:吃吧,穷酸之腹可存不了那些好东西!

林氏瞟着眼珠斜着眼睛看她:“我曾听闻,你未婚嫁时常常抛头露面,这样实在有些伤风化,如今我们府里也能迎来这样一位贵人,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

事事都要与小姐来做比较引得蒲月不满,她家小姐何时不知礼数到处乱走了,出门都是身遮幕离将自己裹得严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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