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
胡问雁讲完了今日的文章,又来到前厅,却见里面只有沈南葵一个人,不由惊讶问道:“咦,我祖父呢?”
沈南葵笑笑说:“胡老学士已经回去了。”
胡问雁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今日祖父大张旗鼓来到书院,是想捉我回家呢,沈姐姐,你用了什么法子,才把我祖父劝走?”
“何需我劝?”
沈南葵微笑说道:“胡老学士并未真的生气,否则,刚才又岂能放你离开?”
听得此话,胡问雁点了点头。
“这倒也是,可祖父是来寻我的,他大老远从县城过来,难道就只是为了训我两句?”
这可不像自家祖父的做派。
她抬头看了沈南葵一眼,忽然福至心灵,问道:“对了,方才你为何要对我祖父言谢,你们说了什么?”
沈南葵笑而不语,并不答话。
胡问雁急了,过来挠她的痒,“好啊,不说是吧,一个个都瞒着我,就我成了外人?”
沈南葵一时不防,被她命中好几处痒痒肉,连忙躲闪着讨饶。
“停手我就告诉你!”
胡问雁这才放过她。
沈南葵缓了缓,才有些无奈地说:“胡老学士这回,是帮了来安书院一个大忙,过几日你就知道了。”
如她所言,仅仅两日过去,胡老学士到过来安书院的事,就传遍了沧县,得知来安镇也开了一所书院,前后有不少人上门拜谒,有些是来送礼的,有些则是来打探虚实,想知道这家被胡老学士看入眼的新立书院,内里究竟有几分斤两。
众人不探不知道,一探吓一跳。
谁都没有想到,胡老学士的亲孙女,居然便是来安书院的夫子?
和那个沈氏一样的女夫子?
一时间,来安书院任用女夫子的事,再度被推上风口浪尖,沧县百姓议论纷纷,一众书院也立场不一,依旧有人反对,有人支持,还有些人因为胡老学士对来安书院的态度,保持了中立意见。
不过,这些声音都离来安镇太远,并没影响到书院什么。
唯一有所改变的,便是想进书院的学生更多了,不止如此,就连里正的儿子曹秀才,也自荐来当夫子。
这事儿沈南葵不敢擅自做主,专程去问了里正的意思。
里正说,他儿子一向用功读书,醉心科举,可多年来除了考中一个秀才,便屡屡落榜,自从去年秋闱再度失利之后,一直颓然在家,不问世事,里正也曾劝他,不如先去谋一份活计,或是当夫子,或是去县城另寻营生,总比耗在家里强,毕竟他还有妻儿需要养活,总不能事事都指着自己这个老父亲。
曹秀才却听不进去,里正劝不动,只得随了他。
哪知,他知晓胡老学士去过来安书院之后,竟然振作起来,主动去找沈南葵自荐,说想到书院做夫子。
这事儿连里正自己都不知道,还是听沈南葵来问话,他才晓得。
自家儿子年近而立,屡次落榜,再执着于仕途也无意义,毕竟,不是谁都能像顾逸川一般天赋异禀,所以,他能想通,出来自谋生计,里正心里很是欣慰,自然无有不愿。
于是,书院便又多了一位曹夫子。
……
这日早上,沈南葵正在吃早饭,刚端起粥要喝,手里的碗却忽然裂开,滚烫的粥顺着她的手流了一身。
“啊!”
她惊呼一声站起,忙捂着烫伤的手。
钟山闻声过来,担忧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他看着地上的碎碗,有些生气地说:“这客栈里的东西,真是差强人意,好端端的,竟然烫伤了姑娘,我定要去讨个说法才是!”
荷花端来一盆凉水,“姑娘,这烫伤若是不处理妥当,只怕会留疤,你先把手在凉水里泡着,我这就去请郎中过来。”
沈南葵将手洗净后细细看了几眼,摇头说:“我没事,端碗之前,这粥已经凉了好一会儿,并未将我烫伤,只有些红罢了,不碍事,胡姑娘应该快到了,帮我换身衣裳,咱们下去吧。”
“姑娘……”荷华还想再劝。
沈南葵却直接把手伸到了她面前,“瞧瞧,是不是没事?”
她手背上的皮肤,除了有些泛红,倒的确没有水泡、蜕皮破溃这些烫伤的症状。
荷华见劝不动她,便只能说道:“那好吧,但是姑娘,等今日从书院回来,咱们可一定要去医馆开个药膏,虽然伤得不重,但这是您自个儿的身子,千万别不当回事儿!”
“好,都依你。”
沈南葵换好衣服出来时,胡家的马车已等在外面了,她与荷华都上了车,才告罪说:“妹妹久等了。”
胡问雁原本不在意,可一抬头,却见荷华皱着眉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荷华一向活泼爱笑,鲜少露出这种神情。
胡问雁好奇之下,不由问道:“怎么了,荷华,大早上就这样犯愁?”
荷华看了沈南葵一眼,叹气说:“胡姑娘,您可得帮忙劝劝我家姑娘,方才姑娘喝粥时,那碗竟莫名裂了,险些烫伤姑娘,我有心想让姑娘在家歇一歇,请郎中来瞧瞧,可她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