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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南北纷争起,疏浚白公渠4(1 / 3)

简要介绍完毕江东的“奉邑制”后,再简单了解1下江东的“复客制”。

“复客制”即与授兵制、奉邑制相配套的私产制度。

所谓复客,是“免除赋税徭役的奴仆”,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生活所需。

那么问题来了。

授兵将领既然已有奉邑,为什么还需要额外赐予复客呢?

他们直接在奉邑中衣食租税,不是更加方便么?

当然没有如此简单!

因为奉邑的收入,并非用来供养将领本人,而是用来供养将领麾下私兵。

授兵制既然是虚授(只授定额,不授兵甲),那将领便不得不自行招募兵勇。募集兵员的资金,也顺理成章需要自行筹备。

换言之,“奉邑”实际是孙氏提供给授兵将领的资金池,将领有多少钱,便招募多少兵…

当然了,大前提是不能超过授兵人数的上限。

比如某人被授兵5百,实际却自募1千…那是要被孙权重罚的!

其实就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授兵将领,是无法募集到足额兵员的。

比如孙权继位之初(200),“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诸小将“兵少”而“用薄”,可见他们不仅没有足额的兵员,武器装备也十分低劣。

“诸小将”中的吕蒙,为了给部曲置办新衣服,竟然需要“赊贳”,即借钱养兵。其困顿可想而知(彼时吕蒙姊夫邓当已阵亡)。

(孙)权统事,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吕)蒙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以上皆摘自《吴书之吕蒙传》

偏将军陈表,是故将军陈武(庐江上甲之统领者)之子,还算有些家底儿。

陈表代父“领兵5百”,不料为了供养这5百甲士,陈表竟然散尽家财,乃至自己死时,家里连房子都没有,“妻子露立”。

(陈)表以父(陈武)死敌场,求用为将,领兵5百人。

(陈表)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太子(孙)登为起屋宅。

摘自《吴书之陈表传》

太子孙登实在看不下去,自掏腰包给陈表家盖了房,总算避免了陈氏族人饥寒交迫的窘状。

豢养5百兵马,已然如此痛苦;

更高级别的授兵者,其财政压力也便可想而知。

对授兵将领而言,不仅募兵的开销需要自费,就连兵器铠甲,也得自行解决。

朱然“其所文采,惟施军器”、贺齐“兵甲器械,极为精好”,可知铠甲刀戟均是自制。

(朱)然长不盈7尺(不到1米6),气候分明,内行脩絜,其所文采,惟施军器,馀皆质素。

摘自《吴书之朱然传》

(贺)齐性奢绮,尤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所乘船雕刻丹镂,青盖绛襜,干橹戈矛,葩瓜文画,弓弩矢箭,咸取上材。

摘自《吴书之贺齐传》

黄盖“善于养众”,甘宁“厚养健儿”,韩综“亲戚姑姊,悉嫁将吏”乃至“所幸婢妾,赐予亲近”,其实都是授兵制的必然结果。

(甘)宁虽粗猛好杀,然开爽有计略,轻财敬士,能厚养健儿。

摘自《吴书之甘宁传》

(韩综)尽呼亲戚姑姊,悉以嫁将吏,所幸婢妾,皆赐与亲近。

摘自韦曜《吴书》

授兵的将领,为了维护自身地位,必须豢养兵甲;但豢养兵甲需要的财政开销,又仰仗于主君赐予的奉邑。

从上述记载来看,孙权赐予的奉邑,其收入很明显不够将领的养兵开销。

这就使江东1众将领长期维持在“吃不饱,饿不死”的尴尬局面中,也因此杜绝了地方藩镇化的隐患。

所以说,所谓“奉邑制”,其实就是孙权1系列权谋诈术。

但为了筹集资金,也有人另辟蹊径。

比如潘璋在民间开设“军市”,“他军所无,皆仰取足”。

这实际上就是强买强卖,无异于强盗。

不出意外,潘璋死后,其子被孙权流放,授兵特权遭到回收。

(潘璋)征伐止顿,便立军巿,他军所无,皆仰取足。

摘自《吴书之潘璋传》

在此背景下,“复客制”便成为被授兵将领的最后倚仗。

复客不承担政府的赋税徭役,属于被授兵将领纯粹的私产,可以在养兵之外,给将领提供1些生活保障。

比如潘璋家族虽然被夺兵,但潘璋妻子得到“复客5十家”,总算不至于活活饿死。

(潘璋)子(潘)平,以无行徙会稽。(潘)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5十家。

摘自《吴书之潘璋传》

周瑜、程普等功勋宿将,也曾私下蓄奴,冒充复客(实际就是逃税漏税)。

孙权对此网开1面,表示“其有人客,皆不得问”。

这便相当于变相承认周、程两家的经济特权,算是给了老将们1些安慰。

后(孙权)著令曰:“故将军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

摘自《吴书之周瑜传》

注意:周瑜、程普的“人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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