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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成都片刻破,益州刀兵歇终(2 / 4)

其人保境安民之功。”

步骘躬身领命。

赵旻复又看向刘璋,淡淡道。

“刘季玉接诏!”

堂内众人的目光,尽皆聚焦在刘璋身上。

刘璋长叹1声后,面向许都方向顿首行礼。

“臣领诏!”

“刘季玉高义!旻代益州万民,谢刘季玉高风亮节之举!”

言罢,赵旻恭恭敬敬递上诏书,刘璋珍而重之以双手接过。

于是乎,益州重归大汉朝廷之手。

赵旻分别向步骘、刘璋抱拳。

“请步使君上任,请刘季玉协助步使君完成交割。”

赵旻分别对东州人、益州人这两大集团抱拳。

“关中、中原诸君,旻先前之言仍有效,诸君若愿随旻返还故土,旻必遣卫府精骑妥善护卫诸君。诸君如愿随旻为皇汉建功立业,旻倒履相迎!

益州诸君若仍欲为官,可向步使君说明,旻必保诸君原职不变;

若诸君欲返乡,旻亦不加阻拦。此外,若诸君愿随旻为皇汉建功立业,旻同样倒履相迎。”

刘璋既已降天子,从此做个安乐侯爷,赵旻便不再算挖墙角。

刘璋麾下1众故臣,当然也不能算背主负义。

至于刘璋的1众部曲…

那些兵卒,大部分是益州士人、东州士人的部曲,赵旻无权决定那些兵卒去留。

在汉末3国,根本没有所谓官兵,只有各诸侯、及其麾下臣属征募的部曲。

汉末魏晋,部曲逐渐脱离本意,演化为“私兵”的代称。

关于部曲的记载,在《后汉书》、《3国志》、《晋书》中俯拾皆是。

汉末3国,主旋律为丧乱。

田余庆先生曾言:“地主割据武装,犹如从地底下涌出来的1般。”

因此,军阀横行、天下疮痍。

此事详见田余庆先生《曹袁之争与世家大族》。

在汉末3国,“部曲”与“诸侯”的关系,可用“2重君主观”加以解释:

即“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东汉的郡国本位化,即如此类。

赵旻为了改善这1情况,所以推行了“中军制”,也就是将自己麾下各臣属的部曲,整编为卫府中军,以强干弱枝。

但除了赵旻这个穿越客之外,目前天下诸侯,仍奉行“2重君主观”,即“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简言之,各方诸侯,包括袁绍在内,均允许自己的臣属拥有部曲。

孙策甚至干脆反其道而行,推行授兵制。

总而言之,成都城内兵卒虽有上万之众,但绝大多数,都是刘璋臣属的私兵,所以赵旻无权决定这些兵卒的命运。

赵旻言罢,再次躬身抱拳,不复多言。

当着故主刘璋的面儿,谁好意思站出来转投新主?

即便真有人站出来,赵旻也不敢收这等不义之徒。

因此,赵旻将此地留给步骘和刘璋,又将于禁、刘晔及1屯亲卫留下协助步骘,便请东州士人至衙署书房密谈。

【作者题外话】:在此,云某有必要为诸君系统地简述1番东汉、汉末基本国情。

东汉,因以士族立国、察举制盛行之故,大概是封建时代最讲究“忠孝节义”的王朝。

对士人而言,尊长大约有3,1为君,2为亲,3为师及举主(举主实则也算师的1种)。

君亲师自然无需解释。

而所谓某人之举主,指察举制中举此人为孝廉、茂才者,以及举此人出任官吏者。

综上,为君尽忠、为亲及师尽孝、为举主及主君尽忠义、为友尽义,这是东汉的普世价值。

注意:其中,故主、举主,相当于士人的2重君主,其尽忠优先级甚至要高于天子。

亦即:效忠直属上司在前,效忠朝廷在后。

是故,梁启超先生才会如此推崇东汉的道德底线。

同理,公孙瓒为故主不惜背井离乡远行护送,才会广受好评。

而到了汉末,情况又发生了些许不同。

因诸侯割据之故,2重君主观渐渐转变为,效忠主公在前,效忠天子在后。

最典型例子,当属关羽身在曹营,而自诩“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

因此,关公得以忠义而称于世。

对于益州刘璋1众僚属的行为…

云某便以刘虞和田畴主臣为例,为诸君详细解释1番汉末士人们的行为逻辑吧。

关于刘帮主和关公的小摩擦,咱们后面再继续聊。

田畴是汉末群雄之1。

其人早年割据河北,多次拒绝袁绍招募;

直到建安十2年(207)曹操北伐乌桓,才率领宗族归附。

然而田畴在委质曹操之后,却始终拒绝曹氏的加官封赏,乃至激怒曹操,讽喻群臣弹劾田畴。

彼时荀彧曾替田畴求情,而荀彧又死于汉廷魏国(213-220)建立之前。

可知曹操封赏的,1定是汉廷官职,而不是魏国官职;

因此,田畴在法理上并无拒绝的必要。

同时,田畴的个人特质,又与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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