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是一个告别吻,却点燃了陆霆坚心里的火焰。
他一把搂住林清雅,加深了这个吻……
“真想把你揣进口袋里,走到哪带到哪。”陆霆坚低哑着声音。
林清雅娇嗔地,瞪了他一眼。
陆霆坚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林清雅心里甜滋滋的。
这就是感情升温的热恋期呢,时不时的想亲亲抱抱。
随后,林清雅去比赛会场那看了一下。
正在搭建。
今天是9月3日,她来的比较早的一批。
来得早也无妨,就算是出来旅游散心了,顺便看看这边的风光,再看下有什么商机。
林清雅漫步在八十年代的辽省街头,街道两旁是低矮的砖瓦房。
街边的小摊贩操着一口地方话,热情地吆喝着,卖着糖葫芦、烤地瓜……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气,带着一股浓浓的生活气息。
林清雅背着小挎包,手里拿着她的单反相机,看到有意思的景致,就停下来“咔嚓”一声,记录下这时代特有的风景。
路过一家商店,斑驳的橱窗里摆放着搪瓷杯、解放鞋、老式收音机,展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
继续往前走,店铺渐渐多了起来,服装店、钟表店、粮油店……应有尽有。
她走进一家服装店,发现衣服款式没有南方的时髦,大多是颜色暗沉的中山装、列宁装,还有一些厚重的棉衣毛衣。
毕竟这边冬天来得早,已经开始准备过冬的衣物了。
林清雅逛了一圈,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款式虽然简单,但颜色鲜艳,她很喜欢,便买了下来。
走出服装店,她又走进一家小商品店,琳琅满目的商品,让她眼花缭乱。
最终,她挑中了一个绣着牡丹花的红色小布包,和她的红毛衣相得益彰,显得格外洋气。
“这姑娘长得真俊,穿得也时髦!”
“看着像是外省过来的。”
听到路过的行人说话,林清雅并不在意,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五点多了,肚子也开始咕咕叫,她决定先找个地方吃晚饭。
“前面应该有个国营饭店,去看看。”林清雅心想。
突然,她感觉手臂被人猛地一扯,还没反应过来,手中的单反相机就被抢走了。
“我的相机!”林清雅惊呼一声,抬头一看,一个穿着花衬衫、喇叭裤,头发留得老长的年轻人,正飞快地朝前跑。
林清雅也顾不得害怕,拔腿就追了上去,一边追一边大声喊:“抢劫啊!抓贼啊!”
“别多管闲事!”抢劫犯恶狠狠地瞪着路人。
路过的人纷纷吓得避让,生怕惹祸上身。
“我的相机!”林清雅还在奋力追赶,眼看抢劫犯就要跑到马路对面。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抢劫犯面前。
“砰!”男人长腿一伸,将人绊倒在地。
“哎哟!”抢劫犯痛呼一声,挣扎着爬起来。
“还敢跑!”男人低吼一声,一脚踩住那人的后背。
“啊!”抢劫犯再次惨叫,试图反抗。
“小心!”看到抢劫犯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林清雅吓得花容失色。
男人眼眸一凛,动作快如闪电,一脚踢飞尖刀后,毫不留情的踩住那人的手。
“啊啊啊!”杀猪般的惨叫声响起。
林清雅惊魂未定,看着眼前这一幕,心脏砰砰直跳。
男人制服抢劫犯后,对着身后的人说:“报警。”
林清雅这才发现,他还有随行的人。
她运气真不错,碰到了一位见义勇为的人。
这男人二十七八的年纪,身形高大,像一座巍峨的山峰。
他穿着灰色呢子大衣,显得气势逼人。
肤色黝黑,长相成熟,看着很稳重。
男人弯腰捡起地上的单反相机,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熟练地检查着相机功能。
“这相机可不便宜,难怪被人盯上。”男人语气带着调侃。
林清雅回过神来,连忙接过相机,感激地说:“谢谢,要不是您出手相助,我的相机就保不住了。”
“不用客气。”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是退役军人,当过几年的义务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的。”
林清雅恍然大悟,难怪他身手如此了得,原来是当过兵的。
也怪不得那些路人不敢插手,毕竟这年头的抢劫犯,随身都带刀。
这见义勇为要是没点实力的话,还真容易搭上自己的小命。
两人说话间,警笛声由远及近。
很快,两名穿着制服的同志,赶到现场,将抢劫犯戴上手铐,押走。
林清雅一脸真诚:“真的很感谢,这样,我请您吃饭吧。”
男人点头:“好,那就去友谊宾馆附近的饭店吧。”
“友谊宾馆?”林清雅惊讶地看着他,“我住在那。”
“巧了,我也住在那。”男人笑着说,“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他看着林清雅这副悠闲的样子,又看了看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