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后世老毛子在这一块落后了太多。
李诺一所想的制造,只不过是一种来料加工,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弄个工厂组装。
即便是这样,他也觉得比自己直接买成品有意义的多,不但可以让工厂的工程师和工人对装备有直观的认识,也可以促使他们钻研里面所包含的技术。
打直升机的前提是能够提前发现,提前布置,真的做到的话,几挺机枪埋伏下来,不比防空导弹的效率差。
如果单纯提供单兵防空导弹的话,李诺一估计自己会破产。
发现即摧毁这种战争思想太超前了,李诺一无法给大家解释,看大家一脸迷茫的样子,李诺一便知道他们没明白过来,或者说是有些不信。
估计在他们看来,让战士背着个雷达去前线,能有啥作用?况且雷达是几个战士能背的动的吗?
“相信我,我要做的事比什么都重要,杀人的前提是要先看到对手,即便你拿着加特林,看不到对方也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