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也不好解释说:这些技能是在某音上学来的。
“呃…过程其实不重要,都饿坏了吧?等着哈,这就把鱼烤上。”
说着,林墨便开始忙活起来,彩衣和木瓜则帮忙打着下手。
莫诗雨完全没有富婆该有的架子,很快就加入进来,动作利落流畅。
杨知雪和苏画却只是干看着,她们对庖厨之事一窍不通,虽有心想帮忙,但却无从下手。
许久后,张康与杨谨先后回到聚集地,两人皆是无功而返。
特别是杨谨,那狼狈的模样甚是滑稽,浑身不停打着哆嗦。
张康很是尴尬地说:“林兄啊,在下找寻许久,并未发现有猎物出没,拿着弓,却一箭未发,你说气不气人。”
杨谨颤抖着嘴唇,附和道:“杨某亦是如此,那河里的鱼皆被子胥捕了去,并未在下实力不济。”
两个大男人扯着慌,脸色肉眼可见地泛红。
林墨微微一笑,看破不说破,“呵…其实在这荒野之中觅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只能说二位确实有些不走运时。”
“对对对,林兄所言极是,哎呀!你说如此大的山脉,竟连一只猎物都没有,让在下这精湛的箭术无处施展啊。”
张康话音刚落,却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鸣叫声。
林墨嘴角微翘,赶忙站起身,闻声而至,俄顷,只见林墨手上抓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大野鸡返回。
众人皆是用着惊骇的目光望向林墨。
张康惊呼道:“不是…它?林兄,这…如何办到的?徒手便能抓获猎物?”
林墨笑着说:“哈哈…怎么说呢,方才我在附近挖了几个深坑,设下陷阱碰碰运气,想来它便是此处唯一的猎物,你说是吧张兄?
张康尴尬地点头应是,其余人则是笑而不语。
一段小插曲过后,林墨便开始处理新食材,野鸡的烹饪方式极其简单,仅是包上泥土扔到火堆里烘烤。
火光跳跃,映照着一张张满足而喜悦的脸庞。
林墨用竹子精心削制的“碗筷”虽显粗糙,但却别具一格。
众人围坐一圈,分享着这份来之不易的野味盛宴。
用餐过程中,林墨都快被这帮生活白痴给夸上天了。
杨谨吃着酥烂肥嫩的野鸡肉,眼中闪烁着惊喜,忍不住赞叹:“这味道,真是前所未有,子胥这手艺,都可以媲美宫中御厨了!”
林墨微微一笑,“杨兄此话未免有些过分夸张了,其实这种做法在民间中极为常见,它被称作叫花鸡。”
“叫花鸡?此等美味怎会取这种菜名?”杨谨问道。
林墨淡淡一笑,解释说:“相传有位叫花子流落到一个小村庄,偶然间呢,他得到一只鸡,由于没有炊具和调料,便用荷叶与泥土把它包裹住,然后进行烤制,岂知这种做法竟出乎意料地好吃,后来百姓们便将它命名为叫花鸡。”
“在我看来,它不仅仅是一道美食,更是咱们国家的一种文化传承,意义深远。”
林墨讲得非常详细,众人皆是听得津津有味,尤其是杨知雪,作为一国公主,她对这种民间故事尤为感兴趣。
待林墨说完后,杨知雪轻声道:“林公子,雪儿有个提议,想请公子为它重新取个菜名,如此美食,若能有个雅致些的名字,或许会让更多人发现它,从而一直流传下去。”
闻言,林墨不禁想起后世的一部剧,以前每逢暑假,都会被它支配着。
想到这,林墨便笑着胡诌道:“呵…其中早已有人为它重新命名过,且还富有诗意,叫作在天愿作比翼鸟。”
彩衣惊喜地问道:“少爷,这名字好好听啊,好像诗句一样。少爷…这个菜名背后有故事吗?”
林墨看着彩衣,微微一笑,“自然是有故事的,彩衣想听吗?”
“嗯嗯…想听的。”
“说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听闻在很久以前,有位皇帝经常微服私访,有一次呢,这位皇帝带着最心爱的皇子与公主一起到民间游玩……”
当林墨说这道菜名是一位特别有才情的公主所取之时,众女皆是露出讶异的神情,甚是钦佩这位公主。
莫诗雨忍不住问道:“林公子,在天愿作比翼鸟可是一首诗?是否由那位公主所作?”
林墨顿了顿,回道:“呃…此事我也是道听途说,并不知晓具体细节。”
林墨含糊其辞地解释着,若不就此打住的话,他还真怕待会越问越多,搞不好还得把长恨歌全篇背上一遍。
听到林墨如此解释,众人纷纷露出失望之色,于是也就不了了之。
……
许久过后,林墨望着远方渐渐模糊的山峦轮廓,转身对众人笑道:“时候好像不早了,咱们这便打道回府吧。虽说今日有些美中不足,但能与诸位共赏这山间美景,已算不虚此行。”
杨谨率先响应,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笑道:“行,那咱们这就启程吧。待改日得空,定要再次游玩一番。”说着,他还不忘朝林墨竖了个大拇指,眼中满是敬佩之色。
既然林墨与杨谨都开口了,其他人自然不会有意见。
不多时,一行人便朝着来时路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