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1 / 4)

“噢那家店的老板生意好,索性开了家食肆。”汤大人回味着今天的美味排骨,一边回答。

裴昭有点意外:“没记错的话食摊才开了一个月,能在一个月之内就换到了食肆?”

“小裴大人好记性,这种小事都记得住。”同僚笑道。

裴昭友善笑了笑,他的确记性很好,办案时一眼就能观察到细节。

旁边有同僚笑着招呼:“明日小裴大人跟我们同去便是。”

裴昭破了那个牵涉五六条人命的案子,一下就在衙门里立稳了脚跟,原先还对他态度不明的同僚们立刻对他多了许多亲近。

原本大家都觉得他是从金吾卫过来镀金好为日后升迁打下基石,因此对他敬而远之,

前些日子他追着案情不放,还有不少人明里暗里嘲讽他,说他外行倒来指点内行办案子。

可这桩案子全靠他才得以告破,听说他屡次走访各处,追凶时还在雨天亲力亲为不辞辛苦。

因此大家对裴昭也改观不少,原先叫他“那个刺儿头”,如今也能称他一句“小裴大人”。

“是啊,明日跟我们去用午膳。”汤大人也开口,他看着裴昭受同僚欢迎,自己心里也替他高兴,这少年做事沉稳合他的脾气,因此打心眼里希望他能走得更顺利些。

“明日恐怕去不了。”裴昭说起话来文质彬彬,自有一派,想让想起时人一句词“云峰秀叠,露冷琉璃叶”,“明日我想请诸位一起去樊楼吃酒庆功。”

樊楼是汴京城第一酒楼,当然是人人欢呼。

第二天诸人喝酒不提,只裴昭没想到,晚上归家时同僚里有人还惦记着吃那家小食店呢:“今天回家时我要特意绕到那家店门口,打包一份糖醋排骨走。”

“我也是,我馋他家的酥骨鱼了。”

开张两天店里就生意火爆,除了原来的老食客,还来了许多新客人,一是原住在这条街附近的居民,二是逛州桥夜市的行人。

居民们原本离着州桥夜市近,更愿意多走几步去夜市买吃食,那里选择更多食物也更美味。

毕竟要在餐饮竞争者林立的闹市站稳脚跟,也须得有些真本事。

看这家小店紧锣密鼓装修,还议论几句:“怎得来这地方开店,万一赔钱了可如何是好?”

等店铺开张,见店里售卖凉饮子,打听到原来配方后便决定买碗饮子喝一喝。

可进了店铺就走不动路了,店门口摆着的大盆里盛放的菜肴那是闻所未闻,见多未见:“那是……?”

叶盏贴心介绍:“这是芥末虾球,那是长安葫芦鸡,您要尝尝吗?”

“葫芦鸡?”街坊看着被做成葫芦形状的鸡,油色发亮,金黄色的鸡皮很是紧绷,一看就香,而且凑近已经能闻到无处不在的鸡味了。

他点点头:“来一整只吧。”

想了想:“再来一份芥末虾球吧。打包送到我府上。”

叶盏笑眯眯应了下

来,不愧是有钱人,买鸡都买一整只。

这位街坊的家人晚饭时就在餐桌见到了这两份菜。

家中老爷子很嫌弃:“家里的灶房有厨子专门做饭,何必又去外面买?”

倒是娘还会打圆场:“不如尝尝。孩子也是一片孝心嘛。”

老爷子哼了一声拿起筷子,不过在听说菜名叫做长安葫芦鸡时又生气了:“什么长安鸡,比得过汴京嘛?”

两京百姓互相看不起,长安人觉得自己是西京,比东京文化底蕴深厚,汴京觉得自己正当红,长安不过是前朝故都。

“您尝尝嘛,挂着长安名号,可孩儿往来长安也未曾听说过有葫芦鸡这道名菜,想必是做菜的厨子起个噱头。”儿子倒是好脾气。

老爷子见儿子顺从,倒不挑剔了:“那我尝一口。”

他吃一口,鸡皮经过油炸,酥,脆,在嘴里发出咔嚓的声响。

几乎是一下就化开了。

很快就咬到了鸡皮下面的鸡肉,很嫩,肥美多汁,

想必这道菜是先卤再油炸,所以在确保外皮焦脆的同时还做到了内里多汁。

“这厨子虽然爱乱起名,但对鸡肉了解倒颇有见地。”老爷子吃得痛快,指点江山,“鸡皮油大,油炸后正好发挥鸡皮的丰腴,而这鸡肉容易干柴,必须卤后才更有滋味。”

“世人做鸡,要么油炸炙烤,要么加汤卤汁,很少有人能想到结合这两者。”老爷子总结。

老爷子配着葫芦鸡喝起了小酒,还诗兴大发,唤来童子去拿纸笔,当场就着餐桌,泼墨挥毫填了一首《临江仙》!

“吃个鸡也这许多劳什子。”老夫人笑话他,自己夹了一筷子虾仁。

芥末虾球外观黄腻腻的,也不知道什么酱汁裹在外面。

放进嘴里,一下就不说话了。

真滑腻啊,那层酱汁浓稠,与往常吃过的任何酱汁都不同,奶味十足,口感非常丝滑。

随后冲进口腔的是芥末,非常霸道,先声夺人。辣的叫人说不出话来。

下面的虾仁弹牙中带着清甜。

这个芥末虾球口感和滋味都十分复杂:蛋黄沙沙的滋味、绵软滑润的奶香味道、芥末的刺痛,虾仁的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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