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不落国的愉快经历使叶枫很渴望分享,可是他的同学们似乎在其他的领域创造了惊人的成绩,他们的事业纷纷处于上升期,有的已经踏入婚姻的殿堂,有的已经在准备,有的则在路上。
他们的脸庞依旧年轻,充满着活力,富有想象力,全身注满了冒险的精神。
他们谈到国家的未来,谈到社会未来的发展,谈到可能会爆发的南北战争,谈到国际政法布局可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整个饭局最安静的人估计也就只有叶枫了。
叶枫无法欣赏,无法带着赞成的心情去祝福他们对未来的憧憬,叶枫觉得他们之间的区别太大了,他们的差距一直在拉大,在他们的世界里似乎容不下律师这个行业,他又再次变得无人问津。
他们偶尔还会提起刘易斯的案件,他们对他为黑人起诉联邦警察的行为感到不能理解,纷纷询问,他是否很需要资金周转才会沦落到为黑人讨回公道的地步。
叶枫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他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黑人会有那么偏激的立场与想法。
但是叶枫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要参选议员的事情是泡汤了。
当然,人生不能那么悲观,无论如何,到了明天他仍然为继续战斗,直到他找回其自身的存在价值方能停止追寻。
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匆匆忙忙地告别了高中的同学,跑回来把这段时间
所遇到的事情全部都写了下来,或许他写的这些东西会被人重新翻出来阅读,或许不会。谁会在乎呢?对吧?
在案件审理过一段时间,终于来到了结案陈词的阶段。
奥斯法官可高兴极了,这宗案件一旦完结,他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跑去享受假期了。
陪审团对这宗案件的态度似乎很轻佻浮躁,对刘易斯的遭遇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在宁静的时刻,令人万分激动的场面即将要到来。
哈丁·奥斯:“法官:“鉴于案件的审理持续到了结尾的阶段,本席现在再次询问控辩双方,是否可以进入结案陈词阶段,是否有新的证人要传召?”
他在询问的时候,眼睛可盯得死死的,叶枫很明白,无论是控方继续打破僵局持续传召证人,还是辩方,以后都会因此得罪法官。
乔治·威尔士一位非常聪明的律师,他当然明白不可能在关键的时候得罪法官。
因此他们都没有说话,法官自然就宣布进入结案陈词的阶段。
哈丁·奥斯:“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叶枫做着祈祷的手势,转而站了起来,整理着白色的领带:
“联邦警察是一个维持正义的形象代表,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至少在遇见这宗案件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当我担任了这宗案件的检控官之后,我的态度以及观点都发生了改变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这宗案件是一宗十
分简单、清晰、毫无疑问的谋杀案,一宗手持武器械的故意谋杀案。
本案的被告斯潘塞在巡逻的时候遇到本案的死者,在一处根本看不清样貌的暗处,仅仅只是因为死者是一名黑人,而且他做着很奇怪的动作,让被告觉得他有危险的动机。
于是在毫无警告的情况下,对着死者连续开了数枪,而且每一枪均落在致命的位置,最终导致这个黑人无辜惨死……
而事后,被告方才发现,死者只不过是一名非常普通的市民,身上并没有藏有任何的攻击性武器,但是却被被告活生生打死。
被告在法庭上声称,因为自己经历过同僚的死亡,目睹太多的突发事件从而导致他的精神脆弱,过分敏感,稍微有一点点危机的迹象,就会忍不住拿出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日日夜夜在外面维持治安的警察,我也很明白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险,危机意识过分敏锐是很正常。
可是我也在法庭上听到被告的陈述,他认为黑人是万恶之源,认为黑人只不过是一种没有智慧,没有文化,没有进化的低等生物。
他批评这个种族是罪恶的温床,犯罪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他对黑人的批评显而易见地显示出,他对这个种族是有着十分严重的偏见,他痛恨这个种族,从心里就歧视这个低等的生物……
因此他为什么突然开枪?而且还要朝着危险的部位开枪,严
重违反了警务人员的《开枪条例》以及《警务人员的日常守则》我相信原因已经很容易被找到,你们也会看在眼里。
或许被告声称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搭档才会选择开枪,可是我希望你们想明白一件事,当时开枪的人只有被告一人,他的搭档一枪都没有开,这就足以证明被告对死者的肤色是有着很严重的偏见。
我很难想象,如果今后每个人都像被告这样执法,那么司法制度就会受到很严重的挑衅,法官们每日要处理的案件何止上百宗,停尸间的尸体只会越来越多,非法开枪的现象更加泛滥,枪支管制的现象永远都不会出现。
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看到的局面吗?我们真的没有办法阻止一系列悲剧的发生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当然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