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野猫 > 科幻灵异 > 一人之下,天魔入心!我即波旬! > 第三十二章 枪在手,跟我走!杀镇长!分金银!

第三十二章 枪在手,跟我走!杀镇长!分金银!(2 / 2)

罗福镇和周边几个乡镇的天。

但在陈青极眼中,就是随手可杀的蝼蚁。

是,刘庆德手里有治安队,有枪。就算是异人也不敢正面和持枪的人放对。

因为很多异人一生练炁,也扛不住枪械的威力。练一辈子术法,也不如子弹的伤害高。

就算是陈青极也不敢尝试用身体去抗子弹,第一太蠢了,第二就目前而言确实抗不了。就算动用玉皮蛊,也顶多抗个十来下,不能再多了。

但陈青极一个玩蛊毒的,为啥要和人正面放对?他练八极只是以防万一,蛊毒失效的话还有反抗的力量。不代表放弃蛊毒去当什么横练武夫。

那样干可就太蠢了。

挡不住子弹就练枪呗,谁规定异人不能玩枪的?枪械在异人手中所能发挥出来的力量绝不是普通人能媲美的。

普通人就算掌握枪械,除非那种难得一见的高手,单对单没一个打得过异人。根本不可能打中。

我不需要比子弹快,只要比你快就行了!

普通人想靠枪械赢异人,只能有一个可能:预判对方的规避线路。这必须是真正的高手才能做到。

而且机会只有一次。

预判错了就会死!

所以陈青极要杀一个人,对方根本就不会有开枪的机会。不是陈青极牛逼到能肉身抗子弹,而是他一般不出手,一出手就是雷霆一击!

必胜把握!

而且此子......

最爱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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