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一双眼睛看起来很沧桑。
只一眼,陆明月的眼圈就红了,轻声叫:“程叔。”
“是明月小姐?”程叔很快辨认出,这是陆朝华的女儿。
当年,程叔是陆朝华最得力最信任的助手。他一直都称呼陆明月为“明月小姐”,陆明月纠正过好几次都无果,最后只能由着他。
“明月小姐快进来坐。”
上次见到她,还是高考那年。她的手臂被陆佳媛用开水烫伤,高烧好几天都没退。
她让程叔拍照留证。
那一次之后,陆明月悄悄把自己努力打工攒的钱留了一半给程叔,就跟他约定好,等到可以拿回母亲的东西,她才会再来找程叔。
一晃眼,就过了五六年。
陆明月坐下,简单地说明来意。
程叔听完激动极了,“明月小姐,您终于要行动了吗?”
陆明月郑重地点点头,歉意道,“程叔,这一次之后,可能会给你平静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没有关系!”程叔义无反顾道,“明月小姐,我每一天都在盼着这一刻。只要能帮您要回陆总留下的东西,我就算是搭上这条老命也不怕!”
陆明月笑道:“程叔,不要您的命。现在,我只要您把遗嘱拿出来,让所有人看到就行。”
“行,我全都听明月小姐的。”程叔立即起身进房开保险箱。
陆明月在程叔这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把所有事情都办妥了。
陆明月离开前,看着破旧的老房子,又看看程叔走路有点跛的脚,轻声恳求:“程叔,等房子要回来后,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好不好?”
程叔毫不犹豫地拒绝,“明月小姐,我几十年都住这里,已经住习惯了,哪都不想去。您放心,我一直都在这里,只要您有需要,我肯定会拼了老命来帮您。”
陆明月没有再劝。
这些事情也急不来,等她把房子要回来再说吧。
从小胡同出来,陆明月抱歉地对金绅道:“让金总助久等了。”
“没关系。”金绅忙道,“下一站陆小姐要去哪里?”
陆明月笑了一下,眼神似乎带着怀念,“去一个酒吧,名叫黑斯特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