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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落在芝加哥国际机场,刚下飞机,轩浩的目光就被吸引了。
一个的男人坐在地上,他的手里还举着一块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wele to Chicago,轩浩”。
名字还特意标注了中文,只是这字…也亏得轩浩能认出来。
这个男人牛高马大的,即使坐在地上也是格外显眼,再加上还穿着宽大的花格子衬衫,和短裤,衣服邹巴巴地,再加上脸上沾着满脸的胡渣,头发也不知道几天没洗了,如果再给他面前放个碗,那看起来像个油腻的流浪汉一样,也不知道这机场禁不禁止乞讨。
卡塞尔学院迎接新生都是都是找流浪汉的吗?这么接地气?
“师弟师弟,这里这里!”
这个看上去吊儿郎当地男人,反应却是意外地敏感,很快就注意到了盯着他看的轩浩。
轩浩无奈地走了过去:“你是?”
虽然心里早有定数,但还是要问一下。
“芬格尔·冯·弗林斯,卡塞尔学院学生,想必你就是新来的插班生师弟吧?幸会幸会。”
芬格尔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放下牌子,右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出手来。
轩浩有些犹豫地伸出手,这手不能要了,抽空剁了重新长吧。
“来来来,师弟幸苦了,走走走,师弟是第一次来美国吧?师弟吃饭了没?师兄知道这里的美食哦,”芬格尔格外热情地招呼着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