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农博升的书房里看到过一本六十年代出版,有关于华夏古代北方与西域各游牧、定居民族日常生活特点研究的专业书籍。
张楠大小也算个吃货,那本书的内容倒还记得比较清楚。
根据那本书的描述,那些个游牧民族在最各自最强盛的时候,普通本族牧民也不可能天天有肉吃,奶、血制品占了日常饮食中的很大比例。
特别是奶制品在饮食构成中的比例最大,植物性食物在温暖的季节里也应该不少,再加点野味与鱼类,真是有什么吃什么。
基本上早期的游牧民族都吃鱼,不吃鱼的很少,不吃的原因逃不出后来的那些个宗教信仰和些比较另类的丧葬习俗,反正属于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游牧就意味着不稳定,时时刻刻与天斗、与地斗,不吃鱼等于少了一项重要的食物来源。
至于牲畜,对游牧民族而言是宝贵的,估计除了一定等级以上的贵族之外,一般人压根不可能天天有的吃牛羊肉。
牛羊就宝贵,马更是游牧民族的存在基础,要是没有马,那游牧民族就和野人差不多、什么都不是!
马,最宝贵!
自古以来,在各游牧民族的饮食结构里,马肉也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的部落里只有在最重要的日子里才会杀马吃肉,铁木真时期的蒙古人就是这样。
不说普通牧民,以一般贵族类举:平时吃羊,有比较重要的客人来访的时候常会宰牛,要等到重要节日、祭祀或极尊贵的客人造访时,那才会杀马。
直到60来年前,这苏联的哈萨克斯坦人基本上都还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对马情有独钟,自称是“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作最忠诚的朋友。
最忠诚的朋友,人类对待这类朋友的方法一般是等朋友没了利用价值之时,宰了吃肉,不如狗。
同几千年来几乎所有的游牧民族一样,据说“爱马如命”的哈萨克斯坦人同样不忌讳吃马肉,甚至是极度喜欢,马肉甚至是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哈萨克斯坦人常说:“我们爱马,也爱吃马肉,几乎人人都吃,这一点也不矛盾。”
这会餐厅里瓦西里就在说:“哈萨克斯坦人说世界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他们哈萨克斯坦人自己。
我之前到这边来办事,每次都会吃到马肉,其实挺好吃的,真不骗你们。”
查莉不吃,一边的项佳楠也在纠结之中,害得像平时吃饭都百无禁忌的马克兄弟等人都变得犹豫不决,瓦西里不得不为大家增加点信心。
听了瓦西里的话,查理兹塞隆左右一看,略微有点不好意思,不想大家因为她的感受而特意迁就。
“你们别管我呀,想吃就吃,在美国可不大吃得到。”
各人各表情,除了之前来过哈萨克斯坦这边的人,还真没几个吃过马肉。
除了出身华夏的伙计,像马克、兰迪等人,马是常见,但别说吃,马肉都没见过。
美国主体民族来自欧洲,因为历史上宗教方面的某些原因,说马肉是异教徒的食物,再加上美国那短短的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堆与马肉有关的乱七糟事件,在美国极少有人吃马肉,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之时,那是不会吃马肉的。
甚至这会都还常有议员一类的政客跳出开,宣称要在全美范围内禁止屠宰、销售、食用马肉。
别认为那些政客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只是从宗教与健康方面偏见的去考虑、宣传。
马肉不健康
有些美国人到现在都还认为马肉不能吃,吃了会中毒!
美国养的马不少,那难道所有在美国的马儿都能寿终正寝或人道毁灭、无公害处理?
扯淡!
每年有超过10万匹马从美国被运往其他国家制成马肉销售,资本市场,只要有利润,那是没什么会被么浪费掉。
不用迁就查莉的感受,那就吃吧,反正对一群食肉动物而言,满桌子的各式马肉菜肴还是挺诱人的。
张楠用自带的筷子,弄了点类似于“手抓羊肉”与“土豆炖牛肉”这两样菜结合到一块的一种马肉菜肴,塞嘴里品尝了一下。
没传闻中“马肉膻味重、肉粗咬不动”那么夸张,口味优点类似于牛肉和驴肉的结合,也没觉得肉纤维太粗、咬不动塞牙。
餐桌上基本上都是用马肉做成的各类肉食,熟悉这里的安德烈说张楠刚吃的这道菜最受哈萨克斯坦人喜爱,都能算这边民族美食的代表。
“这个叫别什巴尔马克,在哈萨克语里的意思是五个手指,直接用手抓着吃比较带劲,不过这盘应该经过了改进,就加了土豆,没加面皮”
不加面皮,那是因为老板偶尔会吃面,但绝不吃任何形式的面皮,管家汤姆提前交代过厨房的。
类似的情况还有:在老板面前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醋,不管米醋、苹果醋,统统不得出现!
马肉吃法很多种,这会听安德烈说这里最常见、也是最具特色菜还有马肠将新鲜的马肉切成条,撒上盐、味精和蒜泥后塞进马肠衣里,把两端封住后放在小火上慢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