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前也养过兔子?”流筝问。
季应玄说:“养过一只羊。”
很久之前的事情,倘若不是被问起,季应玄几乎已经忘了。
那只小羊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他与小羊一起寄居在舅舅家,每天采叶子和鲜草喂给它吃,天不亮就起床给它打扫羊圈,学塾休沐的时候,会带它到城外的草地上遛一遛。
那时他年纪小,将小羊当作是他不会说话的兄弟,悄悄向它倾诉对母亲的思念,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季千里。
然而羊兄弟毕竟比不过表兄弟,舅舅家的儿子高烧不退,请道士来瞧说是中邪,阖府念咒洒水逛上一圈,结果却指着季千里,说它是邪物,得宰了它才行。
一开始,舅舅舅娘还好声同他商议,见他只是沉默地护在那羊身前,便开始骂他心狠、冷血。
之后,他们假意歇了心思,却趁他白日去学塾读书时,他的舅舅亲自抄起屠羊刀,将季千里的羊头砍了下来。
那天季应玄总觉得心头慌张,好容易捱到下学,一路跑回张家,却见羊圈里空荡荡的,徒留地上一滩浸透了干草的黑血,还有立在墙角的一把屠羊刀。
后来,也是那把生锈的屠羊刀,活生生剖走了他的剑骨。
想起旧事,季应玄望着竹筐的目光渐渐冷淡。
陪他一起长大的羊,其命运,比不过雁大小姐随手捡回来的一只兔子。
她自出生就拥有父母兄长的爱护,已经如此圆满,却还要抢走他的剑骨……那曾是他离开张家的唯一希望,是他沉溺红尘中能触碰到的唯一一块浮木。
他迟早要将剑骨夺回来——
嘴里冷不防被塞入一颗草莓。
季应玄的表情有一瞬的空白,一时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这是最红的一颗,我扒开叶子才找到的,怎么样,甜不甜?”
流筝有些得意地说道:“咱们这样干等着实在无聊,不如把这些草莓都吃掉,很甜的,我都舍不得分给别人。”
又一颗草莓递到面前,被清水洗过,红盈盈的。
季应玄不情不愿、默不作声地将嘴里的草莓咬碎。
是甜的,是凉的,激起牙根一阵轻轻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