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主意割喉杀人犯(1 / 2)

林巧笑着走过来,又跟罗光明打招呼:“光明哥,你也在啊!”

林琛埋怨她,“怎么不等我去接?”

“今天放学早,我就自己回了。你放心,李剑锋送我回的。”

她的话音刚落,罗光明一颗雀跃的心冷却下来。

早听说她现在在搞什么物理竞赛,还跟一个男生一组。

两人一放学就在一起研究物理题,关系很是亲密。

十五六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啊,自己已经二十一,跟他们都有代沟了。

林琛不知道他这么多心理活动,直跟他说:

“正好你过来了,帮我一起做饭,今天我招呼了大伙一起吃饭。”

这时,姜宁听到动静也出来了,挽住林巧的手,问她物理竞赛怎么样了?

林巧故作垂下眼眸叹气,等林琛安慰的时候,哈哈大笑道:

“我通过初赛了,再过一段时间,要去县城一中参加复赛。如果复赛通过,还能代表学校去市里参加比赛。

不过,能过初赛我就很高兴了。”

全校就她和李剑锋这个组过了乡里组织的初赛,连高小兰都没有过。

此时,高强家,李英拿出一个橘子罐头,给高小龙倒了一碗,让他赶紧喝掉。

不想,高小兰提前回家看到了,她赶紧也给她倒了一碗。

高小兰脸拉得比驴还长,一把将碗打掉:

“喝什么喝,都快气死了。”

李英还以为她是怪自己重男轻女,忙解释道:

“我这不是给你倒了一碗,这是姜知青送过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喝呢!”

因为高强上次帮忙,姜宁给她家送过两回罐头。

都是趁高小兰不在的时候,给儿子喝了。

还别说,儿子喝完,偶尔能说上几句完整的话了,以前总流的口水也不流了。

高小兰哪里是气这个,反正弟弟都傻了,以后父母还指着她养老,肯定不会亏待她。

她就是气不过,林巧竟然通过了初试。

这么多天,她努力地看书做题,就是为了将林巧比下去,谁知道最后以一题只差一分输给了她。

还有那个李剑锋,不是说好关键的时候,背刺林巧,怎么临时改变主意?

听说还送她回家,不会喜欢上她了吧?

过分,他难道不是应该对自己有好感吗?

这男人真是贱,还搞脚踏两只船的戏码。

她高小兰可不是能受气的主。

......

罗光明烧火,姜宁和林巧洗菜切菜,林琛掌勺,几个人有说有笑,一个小时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就做好了。

高宝亮和孟娇两人,闻着味就进了家门。

“你们俩怎么同时来了?”姜宁随口问道。

就看到孟娇红了脸蛋。

林琛恍然大悟,拍着高宝亮的肩膀偷偷问道:

“这是成功拿下了?”

高宝亮扯唇:“万里长征第一步,还只答应先处一下,不合适随时可能分手。”

林琛暗暗吃惊,这可真不像他的性格,小时候,他可是惹哭女孩子,还要嫌她烦的主,这会对孟娇,就丧失原则了?

吃饭的时候,高宝亮更是殷勤备至,时刻关注孟娇想吃什么,伸手帮她夹。

这一回,他拨了鱼刺的肉,孟娇便欣然接受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高宝亮的确是发自内心喜欢她,尊重她。

而她也需要一个男人的保护。

索性就在一起试试吧。

因为她和高宝亮的关系走得近,杨丽丽最后占了马慧娟的那个房间,两个男知青也不敢有意见。

因为杨丽丽搬出去,就意味着孟娇可以一个人住。

这次分粮分钱,孟娇还挺惨的,做的工分,都不够预支的粮食,最后拿钱填补窟窿,算是平了账。

不过,她现在不用担心没饭吃了,高宝亮直接给她拉来了两百斤大米。

他父亲高贵祥听说是给知青送过来的,一句责怪没有,还问他够不够?

面粉什么的,隔三岔五也送点过去。

其实,在大家的印象中,像马慧娟这样的极品知青还是少的,多数都是知书达理的,最多娇贵一点,干不了多少活。

但知青是城里来的,个个都细皮嫩肉,又有文化,能娶到这样的媳妇,不知道多少人家做梦都能笑醒。

他巴不得高宝亮早点把孟娇娶回家。

大家熟络后,很多话题也就不避讳了,高宝亮给林琛带来了一个消息,乡里黑市又开始复苏了。

很快就要过年,很多人赶在农闲的时候扎堆办婚礼,对三大件和各种过年物资的需求便旺盛起来。

高宝亮建议林琛,尽快行动,好把黑市把控在自己手里。

“这次卖干木耳正好可以探探市场。”林琛点头称是。

突然,高宝亮的神情紧张起来,压低声音跟他们说道:

“最近出门还是要小心一点,我听说前不久乡政府那边出了一个命案,凶手极其凶残,将人割喉后,还将那人的脸皮剥了下来。”

众人听了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连拥有空间这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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