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继续分析,这一系列的行为细节不仅揭示了凶手在夜晚行动的狡猾与冷静,同时也说明凶手对周边环境相当熟悉,能够准确找到便于作案且易于逃离现场的地点。
邓小伦继续推测凶手在接近北银大学小粉桥一带时,可能遭遇了意料之外的情况,如察觉到了警察的巡逻、军犬的存在,甚至可能是看到了设置的警戒线,这使凶手意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已暴露风险。
在高度紧张和急于脱身的情况下,凶手做出了应急处理——他迅速地将手中的某个包裹,可能是装有非关键证据的垃圾袋,丢弃在校医院门口,试图转移侦查视线并减轻自身携带的嫌疑物品。
之后,为了进一步混淆视听并摆脱追查,凶手从容地从汉口路校门进入了大学校园,在校园内部绕行一圈,似乎有意制造错综复杂的行踪。
在校园内的体育场区域,凶手又趁机抛弃了另一个包裹,也许是分拆后的尸块或者其他重要物证的一部分。
最后,凶手选择了较为偏远的出口,即北山门离开校园,企图最大程度地远离案发核心区域。
他沿着预设的路线到达天津路公交站,在那里可能认为自己已经安全,于是果断地卸下了背负的双肩包,将其隐匿或丢弃。
邓小伦继续他的推理,认为凶手在意识到警方可能进行大规模排查后,对于家中留存的关键证据如头颅和衣物感到极度不安,因此决定立即处理这些极其危险的物证。
由于之前的抛尸地点已被警方发现,他不得不寻找新的抛尸场所。
在19日深夜这个相对隐蔽的时间段,凶手采取了更为冒险但又别无选择的行动方案。
他将原本包裹尸块的床单撕裂成两半,分别用来包裹剩余的尸块。尽管家中可能已无合适的包裹工具,只能退而求其次选用床单,这也侧面反映出凶手急于摆脱罪证的心理状态。
最终,他选择将这两份包裹遗弃在水佐岗附近的垃圾堆里,这里虽然是个公众频繁活动的区域,但由于是垃圾堆积处,理论上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凶手此举仍存有一丝侥幸心理,期望尸块能混迹在众多垃圾之中,甚至可能随着垃圾运输车辆被运离现场,从而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整个过程显示出了凶手在面对不断升级的危机感时,其行为越来越慌乱,但依旧竭力保持冷静,寻找各种可能的方式来逃避法律制裁。
江淮翻开手中厚厚的案件卷宗,开始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根据现有资料,凶手自首次抛尸开始,至少进行了三次分散的抛尸行为,这种分散的处理方式显示出凶手刻意躲避侦查的意图。
统计数据显示,累计抛尸的总体积与质量大约为61.2斤,减去包裹尸体所用床单和衣物本身的重量后,
再考虑到其他诸如血液、组织液等物质的含量,大致与受害者的实际体重相符,这意味着凶手在肢解尸体时,
虽然并未采用如砍刀或电锯这类明显的大型切割工具,但其操作手法依然足够精细,足以将尸体分割得相当彻底。
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因为凶手没有选择高噪音、易留下大量痕迹的电动工具,暗示他在实施犯罪时可能受到环境条件限制,或者尽可能减少动静,以免引来周围居民的关注。
凶手行事的手法看似原始,实则表明其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和反侦查意识,即便是在不具备便利条件下,也能完成对尸体的分割和抛掷。
基于以上分析,江淮进一步推测凶手可能拥有较强的耐心和一定程度的医学知识,才能在不使用专业工具的前提下,精准且悄无声息地完成了肢解工作。
同时,凶手在选择抛尸地点时,显然考虑到了如何最大限度地拖延尸块被发现的时间,以及如何扰乱侦查人员对案件的整体判断。
邓小伦拿着尸检报告指出,尸体的四肢和头部显然是通过一把较为锋利的刀刃精确切割下来的,切口位置都位于关节处,这显示了凶手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能够准确找到关节间隙来完成肢解。
四肢部分切割得干净利落,一次切割即形成完整的肢块,而非经过多次不规则的剁击导致骨骼碎片化。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报告中提到,尽管尸体被残忍肢解,但是肢块中的骨架并未进一步剁碎或破坏,
这可能是由于凶手在实施犯罪时顾及到分尸现场的环境条件——比如隔音效果不佳,使得大幅度的动作和噪声可能会引起外界注意,从而无法肆无忌惮地进行更为野蛮的破坏行为。
因此,我推测凶手在行动时需要保持相对的安静和谨慎,选择了快速而精确的肢解方式来降低声响和动静,以此来规避可能的风险,同时也反映了凶手具有一定的预谋性和冷静的心态。
江淮点点头,这个凶手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厉害,要是王斌在就好了,可以让他画个心理画像,我们可以依照他的绘画方向寻找被害者身边的人际关系。
邓小伦沉声问道:“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抛尸地点的选择、肢解手法的独特性以及凶手对受害人生活环境的可能了解程度,你认为这是否更倾向于熟人作案呢?”
江淮的目光聚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