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晚些过去...”李旦说道。
难得团圆之夜,李旦也不想让薛绍独自一人离开。
“呃...但是臣还要领兵巡查...执行宵禁...”薛绍有些为难的说道。
“宵禁?”李旦这才想起,大唐现在还执行着宵禁呢。
历史上的诸多朝代都有执行宵禁的规定,但凡驻有官府机构的城池,在夜晚都要实行宵禁。
大唐也不例外,而且执行的还比较严格,律法之中就有“犯夜”的罪名。
根据大唐《宫卫令》的规定,每晚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称作“闭门鼓”。
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是为“开门鼓”。
但凡在在这期间在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了“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当然要是有公务,或者婚丧嫁娶、求医问药的私事,可以经过街上的巡逻者同意之后行走,但是不得出城。
这是为了加强对城池的管理,但是却极大的束缚了百姓的自由。
每年只有元宵节前后三日,解除宵禁,任由百姓上街观灯游玩。
李旦正要全力发展经济,对于这种限制自由之事,当然要革除。
“传我旨意,自今日起,停止宵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