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眼泪一齐流下的还有鼻涕。
一点红整张脸都红了,嘴唇尤其红艳,还在微微轻颤,舌头吐出来,泪眼朦胧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小奶狗。
这是被辣得狠了。
其实红油火锅真的没那么辣,林默也不是嗜辣的人,只是饮食清淡惯了,舌头突然被刺激,自然受不了。
一点红虽然没说话,但他的状态无声胜有声,林默递过去一张纸巾,“实在吃不了就不要勉强嘛,怪我了,没考虑到你们都不能吃,我再去煮一锅清汤的。”
一点红拉住她的手,眼巴巴看着她:“我是真的喜欢吃。”
林默手烧得慌,看着这张脸,她毫不怀疑就算端盆便便上来说自己喜欢吃,一点红也能毫不犹豫的下筷子,然后再来一句:我也喜欢。
造孽啊造孽。
吃完饭已近午时,冷阳高照,一点红再次向陆小凤提出决斗,他说一定要陆小凤认认真真跟他打一场,若能胜他,他就离开这里,永不见林默,要是输了,那不好意思,他一定亲手将他葬在风水宝地,逢年过节再来携妻烧纸钱祭拜。
陆小凤竟也不生气,笑着说纸钱就不必了,多带些好酒就成。他接着道:“可惜,你若不是时时想给我绿帽戴,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一点红冷哼着握紧了刀,“我不跟死人做朋友。”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去,看着不像生死决斗,反而像小学生相约去上学。
林默在收拾碗筷,张三一边啃梨一边嘻嘻笑着调侃道:“你不跟过去看看?莫不是他们俩无论死了谁你都不亏?”
“不用看,陆小凤不会输的。”林默把碟碗摞在一起放在木盆里,炉子上烧的热水倒进去,抹布粘着洗洁精一个一个洗去红油,眼睛盯着氤氲热气,笑了笑:“我只要在这里等着他回来就行了。”
张三翘着脚,把梨核扔在地上追问道:“那你昨天晚上那么紧张做什么?”
林默道:“因为昨天晚上我不确定啊,现在我确定了。”
“哦?”
她把目光转向窗外,“他很自信,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输,我相信他。”
……
一点红的剑法很怪,他出剑时只有手腕在动,手肘与胳膊是不动,出招中也以刺居多,现在换成了刀,刺这个动作就没那么方便了。
刀有刀的打法,一点红毕竟是极具天赋的人,几番磨合下来,镜花水月已被他用至纯熟,细长如剑的刀身既有剑的轻灵变化,又有刀的刚猛沉力,陆小凤两次试探着出手夺刃都被他反击回去,调侃道:“我看你要杀我是假,那我练刀才是真。”
一点红也露出了笑,“你大可以试试真假。”寒光携风袭来,一刀刀如雨点般挥洒而出。
昨日一战陆小凤只是躲,几乎不曾出手,而今日他的身形和步法与昨日大不相同,反守为攻,在刀砍过来的短短一瞬,他的手指便先一步弹开锋刃欺身而上,直奔一点红双肩大穴。
他的招式不但漂亮潇洒,且很实用,没有一点多余动作。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杀气,这也是最可怕的一点,当你觉得他没什么威胁时,他的两根手指已悄然夹住了你的兵器。
镜花水月停住,被两根手指夹着,不能再动毫分。
一点红试过往出拔,试过翻转刀锋,也试过注入内力往前再送几分,都失败了,刀连一丝一毫都动不了。
他喘丨息剧烈,肺腑吸进了太多冷气,凉得发痛,而陆小凤呼吸均匀,一派云淡风轻。
俩人一共过了至少五百回合,近两个时辰,光从体力耐力来看,一点红就已经输了。
心服,口不服。
陆小凤放开刀,一点红收刀入鞘,转身就走,连一句话都没说,也的确不必再说。
这样的好天气用来送别朋友未免太煞风景。
送别情敌却是再好不过。
……
林默已经把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门边窗框的灰尘都被她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
在扫地的时候张三就已经告辞了,说是要去办事,临走前硬是扒着林默,求她对他说:张三,你此行一定顺顺利利,不仅能平安回去,还会在十天之内得到一大把品相完美的珍珠。
林默说发财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珍珠?
张三把最后一个梨核扔在地上,道:“我不要发财,我只要珍珠。”
林默也不纠结这个,就当付报酬了,一字不差的说了一遍才把人送走。送走的时候还在想我自己为什么不叫张三呢?
要是去户部领一套文书改个名,这个能力会不会对她自己起作用?如果能的话那也太爽了。
先记着,等回去的时候试试。
陆小凤进来时天色刚擦黑,屋子里点了灯,林默坐在炉子边烤手,手里拿着高中的语文课本看,借此打发时间。
见陆小凤进来,林默立刻放下书蝴蝶扑花似的扑进陆小凤怀里。
“有没有受伤?”
“没有,你呢,有没有感觉好些?”他的手放在她额头上,“看起来已经好了。”
林默笑着捉住他的手,朝他身后看看,道:“一点红呢?走了吗?”
陆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