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用阿春的话来说,这叫“打工人精神”。
最新版本,这次依旧是于三日提的意见,阿春听了疑惑:“这个以前我拍过。”
“拍过又怎么样,没人说不能拍类似的,再讲,抄你自己,总好过抄别人,你说呢?”
于三日说得底气十足,他自己就经常用自己的桥段,观众依旧觉得好笑,招数不在多,管用就行。至于为什么会想出这个方式,是于三日觉得阿春现在既然已经不好再演傻白甜了,总要给她找点合适的角色,演技好也是一种“标签”,是以后混饭吃的资本。
说起来,比较熟悉的朋友里,阿春的资产除了唐君生比较了解,剩下就是于三日了。因为阿春经常脸皮厚地跟着于三日蹭着做生意,别看阿春现在房产一堆,其实就是提前消费,欠了一堆债,不断的拆东墙补西墙,每年都要还债,还是巨额债务。
所以于三日不仅支持阿春把重心放在歌坛,同样的也支持她尝试不同的角色,总要生活。
毕竟阿春的家庭……需要她支持那边更多,不管是金钱上还是人脉上事业上,都是如此。
作为全家的现任支柱,于三日简直瞬间get到阿春的状况。
既然阿春决不可能做家庭主妇,那大家自己人,事业上多捧一捧也分属应当。做人分亲疏远近,在这方面于三日很懂怎么去把握进退尺度。
反而是阿春自己,并没有想那么多,要知道于三日说得是:“反正这种角色,红港没几个敢演的,以前也不会给你,现在你不怕被骂就演吧。”总不会被骂得更厉害了。
阿春斜他一眼,好吧,这么一说她还真有点心痒痒想演呢。
还有就是,跟于三日合作,不是导戏是演戏,阿春也很有兴趣。
于三日本身就是剧本出身,写剧本先行,比阿春厉害的是他可以在脑子里构思,一个故事大概需要多少场,他是用纯文字来构思,有个实操满分的老爸,算预算算景都是顺便的事情。
然而不管是他自己还是别人,统一的认知都是,他做监制更合适,统领全局。
阿春则是理论完美,实操上不太行,不过之前跟了新戏剧几个剧组,又不断有机会实操,反正这年代都是抓人就上,也就到了现在。
演戏上是阿春曾经更喜欢的,就是到现在她一共也没演过几部戏,现在有机会,当然也乐意去挑战不同的角色,尤其是在这次的角色这么特殊的情况下。
剧本拿出来,所有人都很满意,除了卫思荣。
——阿春这次要演他的妹妹,跟张成士谈恋爱。
卫思荣有云:“我怀疑你阿哥是不是针对我?”他还记得于三日在阿春面前说他坏话呢。
阿春耸耸肩,露出个笑来:“说不定是呢,叫你小心别欺负我。”
这次的剧本也是随拍随写的,快结束时,卫思荣又道:“原来他连你都针对的。”
阿春:“……”你那一副“你要不要骂他我帮你”以及“我平衡了”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
之前就说过,在红港拍现代戏要比古装戏容易得多,唯一的问题是阿春需要一边上学一边录音乐节目,还要在间歇拍电影,时间就延长了许多。
于三日那边要准备开拍,安排时间,除了张成士,另外两个都是红人,卫思荣比阿春的通告还多,更得努力搞出时间来。
十月初到十月中旬,大家都在忙忙碌碌,十月中,《美港靓声》新一轮比赛播出,阿春则进组跟其他人一起拍摄新戏。
顺带一提,新片的名字叫做《拾壹仔》,因为张成士在影片里的名字就叫张十一。
这是阿春的主意。
于三日:“……你可以再明显一点。”
阿春眨巴着眼睛:“嗯?”
每天都被契妹气得心梗的于三日:“离我远点,我怕早晚被你气死。”
然而张十一还是叫了张十一,为了找补,于三日还给编了个完满又刷屏的自我介绍。
“我叫张十一,我有一个好大的家族,小辈里面我排第十一个,叫我十一仔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大家,这么久没来,给大家鞠躬。
回来了,可以扔鸡蛋西红柿了,嘤嘤嘤。
最近在整理,刚整理完毕,重新开始更新,没有坑。
在微博开了个粉丝群,有兴趣催更的话(不是)可以去看看。
这篇不打算坑,也不会坑,就是有感于自己写作上还需要进步和变化,写这篇期间会尝试不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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