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姑娘,写话本该行动起来了。”
赵荟蔚:“……”
她默默的看了璎珞一眼,在她殷切的目光下,走进了书房。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赵荟蔚门也不出了,勤奋的写书,所以她也没有注意到,好几天都没有看见沈明南了。
京城郊外五百里地之外。
沈明南穿着黑色红边云纹的束身衣裳,乌发用一根红色发带紧紧的扎着。这身行头看起来非常轻便。
周围荒无人烟,沈明南慵懒的倚靠在一根树干上,桃花眼微垂,直到有声音,他才抬眸。
“主子。”
一侧,是许久没有出现的余十七,十八,十九三兄弟。
他们恭敬的抱拳:“主子,鬼门宗的老窝找到了。”
沈明南直起身子,眼眸漆黑如墨:“带路。”
他觉得程煜的运气奇好,每次他派人去刺杀他的时候,总是差那么一点,他总能因为各种原因活了下来。
而这次,就是因为鬼门宗。
他派去的人被鬼门宗打了个措手不及,导致程煜也只是腹部中了一刀,没有伤及到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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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什么叶澜之,乖巧又听话的小奶狗他不香吗。